经典短篇:土豆小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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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他的真名叫弗雷德里克·多布森。对他的魔术师朋友,他是这么说他的身世的:

  “当年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无人不知童装裁缝多布森。我便是他的儿子——我也以此为傲,无怨无悔。你可知道,他喝起酒来就像一头巨鲸。一九○○年前后,我出生前一两个月,我这位让杜松子酒泡透了的爹昏了头,给那些蜡像娃娃中的一个穿上配着男孩长裤的水手装——塞进我妈妈的被子中。这么一折腾,不闹得我早产才怪呢。你们大家都很明白,这事我全是后来听别人说的。不过话说回来,给我讲这事的好心人如果没有撒谎,这显然就是我如今这般模样的神秘原因——”

  每次说到这里,弗雷德·多布森总是无可奈何地伸出两只小手一摊。魔术师听了总会带着习以为常的梦幻笑容,俯下身来,像抱婴儿一般把弗雷德抱起来,叹口气,把他放在衣橱顶上。这地方就是土豆小矮人睡觉的地方,他会乖乖地蜷起身子,开始轻轻地呜咽,打喷嚏。

  他二十岁了,体重不到五十磅,个头只比著名的瑞士侏儒齐默尔曼(外号“巴尔萨泽王子”)高两英寸。弗雷德和朋友齐默尔曼一样,体型都生得极其标致,若不是圆圆的脑门上和细长的眼角边有一些皱纹的话,我们的这个小矮人很容易让人看成个八岁大的文静小男孩。另外他的表情有点怪,紧紧张张的(好像长不大一样)。他的头发是湿麦秆颜色,梳得油光水滑,正中间整整齐齐地分开,一条缝一直通到头顶正中央,和头上戴的戏冠对得恰到好处。弗雷德走路步履轻快,举止从容不迫,舞也跳得不赖。不过,第一个雇他的马戏班班主见他从他那血气过盛、爱调皮捣蛋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肥大的鼻子,便自作聪明地在“小矮人”前面加了个滑稽有趣的雅号。

  土豆小矮人,单凭他土豆般的鼻子,就在全英国掀起了掌声和笑声的风暴,接着掌声和笑声又响遍了欧洲大陆的主要城市。他脾气温和,待人友好,这是他和大多数小矮人的不同之处。他跟那匹名叫雪花的小矮马好得难分难舍,曾骑着它绕着一家荷兰马戏班的戏台跑了好多圈。在维也纳,他遇上了一位来自俄国鄂木斯克的巨人,又笨又忧郁,小矮人一见他就扑了过去,闹着要他抱,就像个小孩子闹着要奶妈抱一样,一下子就把巨人的心征服了。

  他通常不是一个人演出。比如在维也纳,他和那个俄国巨人一起上场,迈着小碎步围着他跑。他穿戴很整齐,条纹裤子,一件漂亮的夹克,腋下夹着一大卷乐谱。他带着巨人的吉他,巨人像一座巨大的雕像站在那儿,做着机器人的动作接过吉他。巨人穿一件长长的双排扣大衣,看上去像用黑檀木刻出来的,加高的鞋底,一顶高礼帽柱子般反射着灯光,这些使这位三百五十磅重的堂堂西伯利亚人显得更加高大。他使劲抬起下巴,用一根手指敲拨琴弦。退到后台时,他又用女人般的轻声细语喊头晕。弗雷德越来越喜欢他,分别时还洒了几滴泪水,因为他很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弗雷德的生活就像一匹马戏班的马,一成不变地绕着场子一圈圈跑。有一天,在戏台侧厢的黑暗中,他被一桶建筑油漆绊了一跤,像个熟透的果子一般扑通一声掉了进去——这可是一件不同寻常的大事,让他念叨了好长一段时间。

  就这样小矮人周游了大半个欧洲,也攒下了钱,用阉伶一般的清脆嗓音唱歌。在德国的大小剧院里,观众边看边吃厚厚的三明治和坚果棒,在西班牙的大小剧院里,观众吃糖渍紫罗兰,也吃坚果棒。缤纷世界他是看不到的。保留在他记忆里的只是冲着他哈哈大笑的深渊,无名无姓;散场后便是清冷的夜色,温柔迷茫,就好像你离开剧院之后台下那片空荡荡的深蓝。

  一回到伦敦,他马上就找到了个新伙伴,名叫肖克,就是那位魔术师。肖克说话声音悦耳,一双手细长苍白,真的很有灵气,几缕深栗色头发垂下来搭在一条眉毛上。与其说他是个舞台魔术师,不如说他更像个诗人。他表演起他的戏法来,带着款款深情和雅致的忧郁,没有职业魔术师那种喋喋不休的烦人说头。土豆小矮人从旁帮助,让表演妙趣横生。每场临结束时,他总会出现在观众席上,发出一声鸽子般的欢快叫声,尽管一分钟前人人分明看见肖克把他锁进了舞台正中间的一个黑箱子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伦敦的一家剧院里。伦敦的剧院很热闹,有在叮当晃荡的高架秋千上翻飞的马戏演员,有一个高唱威尼斯船歌的外国男高音(在自己的国家没有唱红),有一个身穿水手服的口技演员,有几个表演自行车特技的演员,还有那个必不可少的小丑怪人,头戴小帽子,身穿及膝的马甲,拖着脚在舞台上窜来窜去。

  二

  最近弗雷德情绪低沉,喷嚏很多,但打得不响亮,闷闷不乐,像只日本小狗。原来这位小童男几个月里没追女人的话,就会害起单相思病来,而且时不时害得很厉害,非常痛苦。不过他的单相思病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病一害过,他就暂且对女性无动于衷了。包厢里露在丝绒幔子外面的白花花的裸肩,那几个演杂技的小女孩,他看都不看一眼。还有那个西班牙舞女,她飞快旋转时,衬裙饰边上橘红色的绒毛就会翻起,露出光滑的大腿来,他也是看都不看。

  “你需要找个女矮人做伴。”肖克沉思着说,用食指和拇指打了一个熟悉的响指,从小矮人的耳朵里变出一枚银币。小矮人一伸小胳膊,像赶苍蝇一般掸开了。

  那天晚上,弗雷德演完节目以后,穿起小外套,戴上圆顶小礼帽,哼哼唧唧地沿着后台一条昏暗的通道东倒西歪地走,突然一扇门哗的一下打开,闪出明亮的灯光,两个声音唤他进去。原来是杂技演员齐塔和阿拉贝拉姐妹俩,两人都半裸着身子,皮肤黝黑,头发乌亮,蓝眼睛画成了细长的丹凤眼。屋里和舞台上一样乱,弥漫着化妆水的味道,梳妆台上乱放着粉扑、梳子、刻着花玻璃的香水喷瓶,一只空了的巧克力糖盒里放着发卡和口红。

  弗雷德一进来,立刻被姐妹俩的说话声震聋了。她俩搔他痒痒,挤他,压他,挑逗得他双目圆睁,脸色发紫,在女人赤裸的臂弯里像个皮球似的滚来滚去。最后,爱打闹的阿拉贝拉把他拉到跟前,一起倒在长沙发上,弗雷德控制不住自己,便扑到她身上,喷着鼻息搂住了她的脖子。她抬起胳膊想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溜到她的胳膊底下,嘴往上一拱,把嘴唇贴到她刮过的毛茬儿腋窝上。另一个女孩抓住他的两条腿想把他拽开,却因笑得发软使不上劲。就在这时候,门砰的一声打开了,两个空中飞人的搭档穿着纯白紧身服进了屋子。他既不说话,也不生气,一把揪住小矮人的脖子根,只听见弗雷德的硬翻领啪的一声响,一边从饰扣上被扯了下来。他把小矮人提到半空,像扔猴子一般扔了出去。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肖克碰巧从这里走过,只见那条白色的胳膊一闪,又见一个小黑影缩着脚飞了出来。

  弗雷德跌下来伤到了自己,躺在过道里一动不动。知觉倒是有的,只不过全身瘫软,眼睛只盯着一个点,牙齿抖得格格响。

  “这下倒霉了,老伙计,”魔术师叹口气说,把他从地上捡起来,用几乎透明的手指抚摸小矮人的圆额头,接着说,“我跟你说了,别掺和。这下你倒霉了吧。你要找只能找个女矮人。”

  弗雷德鼓着两只眼睛,不作声。

  “你今晚就睡在我家里吧。”肖克作出了决定,抱起土豆小矮人朝出口走去。

  三

  肖克家有肖克太太。

  她是个说不准多大岁数的女士,黑眼睛,瞳孔周围一圈淡黄色。她骨架子生得小,羊皮纸一般的肤色,一头死板的黑发,穿着刻意邋遢,发型也不整齐,还有个吸了烈性烟叶就从鼻孔里往外吐烟的习惯——这些都很难吸引男人。不过,肖克先生无疑是很喜欢她的。其实他好像从来不注意妻子,原因是他总是很忙,要想些表演的秘密机关;也总是脱离现实,心神不定,就连说起日常琐事时也在考虑别的事情。不过就在他沉浸于天马行空的幻想中时,他仍然能清醒地观察发生在他身边的事情。他妻子诺拉只好随时保持警惕,因为他从不放过糊弄人的机会,常耍些毫无意义却又精妙高超的小把戏。举个例子,有一回他胃口惊人,吃得非同寻常地多:津津有味地咂着嘴巴,把鸡骨头啃得干干净净,吃完高高的一盘,又要了高高的一盘。吃完后还伤心地看了他妻子一眼,这才走了。过了一阵儿,女仆用围裙捂住偷着笑的嘴,向诺拉告密,说肖克先生刚才压根一口都没吃,他在餐桌底下放了三口崭新的锅,所谓吃过的东西全扔到锅里了。

  她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画家之女,那画家只画马、花斑猎狗和红衣猎人。诺拉结婚前住在切尔西,爱看泰晤士河上雾蒙蒙的夕照,学了绘画,参加了一些当地波希米亚人常开的荒唐可笑的会议——正是在这样的会议上,一个文静瘦弱的男子,长着幽灵般的灰眼睛,盯上了她。他很少说自己的情况,大家也不知道他的情况。有些人以为他是个写抒情诗的诗人。她立刻就爱上了他。这位诗人恍恍惚惚间和她订了婚,就在结婚当天,诗人苦笑着说他其实不懂如何写诗。就在两人谈话进行之中,他当场把一只旧闹钟变成了一个镀镍天文钟,后来又把这个天文钟变成了一块小巧的金表,从此这表就一直戴在诺拉手腕上。她明白,肖克虽说是魔术师,但仍有诗人气质,只是她不能适应他时时处处表现他的魔术艺术。一个人的丈夫如果是一座海市蜃楼,是让人摸不着边际的戏法大师,能把你的眼耳鼻舌身都欺骗过去,那做妻子的就很难过得快活了。

  四

  一只大碗里养着三四条金鱼,鱼儿看上去像是用橘子皮裁成的,嘴一张一张,鳍一闪一闪,她懒懒地用指甲盖弹着鱼缸玻璃。就在这时候,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肖克(歪戴着帽子,一缕棕色的头发盖在眉毛上)抱着一个缩成一团的小家伙进来了。

  “总算抱到家啦。”魔术师叹口气说道。

  诺拉飞快地想:是个小孩,迷路了,让他找着了。她的黑眼睛湿润了。

  “咱们得收养他。”肖克轻声说,在门道里磨蹭。

  突然间那小东西醒了过来,咕咕哝哝说了点什么,怯生生地摩挲着魔术师戴着硬领的前胸。诺拉看看套着麂皮鞋罩的小靴子,又看看小小的圆顶礼帽。

  “要忽悠我没那么容易。”她冷笑一声说。

  魔术师带着责备的神情看看她,然后把弗雷德放到长毛绒沙发上,给他盖上一条旅行毛毯。

  “布隆迪内特打了他。”肖克解释说,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拿个哑铃砸他,正好砸在肚子上。”

  诺拉和没生过孩子的女人一样,向来心软,一听这话,特别同情,险些掉下泪来。她立刻当起了小矮人的妈妈,给他喂饭,给他喝了一杯葡萄酒,用古龙水擦他的额头,还用香水湿润他的太阳穴和婴儿一般的耳根。

  第二天弗雷德醒得很早,在陌生的屋子里转了转,跟金鱼说了会儿话,轻轻地打了一两个喷嚏后,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凸窗的边上坐下来。

  迷迷蒙蒙的雾,带着水汽,洗着伦敦的灰色屋顶。不远处一扇阁楼窗朝外打开,窗格玻璃上落下闪烁的阳光。一辆汽车按响喇叭,声音回荡在黎明的清新和温柔中。

  弗雷德一门心思地想着昨天发生的事。两个杂技女孩的笑声奇怪地和肖克太太带着香气的冰冷双手混合在一起。起初他受到了虐待,后来又得到了爱抚。而且你听好了,他是一个很有爱心、很有热情的小矮人。他现在一门心思地想着有朝一日能从一个强壮、野蛮的男人手里救下诺拉,那个男人很像那个穿着白色紧身衣的法国人。在他凌乱的思绪中,浮现出一个十五岁的矮人女孩,有一段时间他和她同台演出。她是个脾气很差的小妞,长着个尖鼻子,身体也不太好。两个人一上台,观众就觉得他俩是订了婚的一对。他还得亲密地搂着她跳探戈舞,这让他恶心得浑身发抖。

  又一声孤寂的喇叭响起,飞快地掠过。阳光开始把雾散在伦敦城温柔的大街小巷中。

  七点半左右,公寓恢复了生机。住所里有了响动。肖克先生带着高深莫测的微笑出门去了,去哪儿也不知道。餐厅里飘来培根和鸡蛋的香味。肖克太太梳理了头发,穿着一件绣有向日葵的宽大晨衣,出现在餐厅里。

  早餐后她递给弗雷德一支醇香扑鼻的烟,烟蒂像红色的花瓣。然后她半闭起眼睛,让他给她讲讲他的经历。他讲了一段又一段,细小的声音有点低沉。他说得很慢,字斟句酌。说来也怪,这种没有经过事先安排的稳重谈吐非常适合他。他坐在诺拉脚边,低着头,神情庄重,不慌不忙地娓娓而谈。诺拉斜躺在长毛绒沙发床上,双臂甩在后面,露出尖尖的光胳膊肘。小矮人说罢他的故事,不再言语,但仍然把他的小手掌这么翻一下,那么翻一下,像是言犹未尽。他穿着黑色夹克,歪着脸,肉乎乎的鼻子,茶色的头发,一直通到脑后的头发中缝,诺拉看得隐隐心酸。她透过眼睫毛瞧着他,竭力想象那边坐着的不是一个成年侏儒,而是她实际上不存在的小儿子,正在对她讲在学校里受同学欺负的事情。诺拉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就在这时候,忽然心念诡秘地一动,她想起了别的事情,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报复她丈夫的想法。

  弗雷德感觉到了在他头发里轻轻蠕动的手指,先是坐着没动弹,接着觉得很兴奋,默默地舔自己的嘴唇。他两眼斜望过去,盯着肖克太太拖鞋上的绿绒球,怎么也移不开目光。突然间,一切都动了起来,动得又兴奋,又荒唐。

  五

  那一天秋日高照,青雾袅袅的伦敦显得特别可爱。温和喜悦的天空映在平整的柏油马路上,街道口上光滑的邮筒闪着深红色。公园里挂毯一般的绿树丛中闪过小汽车,带着低低的嗡嗡声驶了过去。这个城市流光熠熠,呼吸着甜美温暖的空气,只有在地下,在地铁的站台上,才能找到一块凉爽的地方。

  一年中的每一天都是一份礼物,只献给一个人——最幸福的那一个。别人都利用属于他的这一天,享受阳光,或埋怨下雨,却不知道这一天到底是属于何人的。那个有幸拥有这一天的人,自然得意,也为他的好日子不为别人所知而高兴。任何人都无法预知哪一天会落在他的头上,也无法预知会有哪一件小事让他永远铭记:也许是阳光如波映在临河的一堵墙上,也许是旋转飘落的一片枫叶。常见的是,只有在追忆往昔时,他才能认识到他的那一天;这时已经不知过去多久了,遗忘了的那一天早已从日历上被扯下来,揉成一团,扔在书桌底下了。

  上帝把一九二○年八月里的那个快乐日子赐给了弗雷德·多布森,一个穿着鼠灰色鞋罩的小矮人。那天是以一声悠扬的汽车喇叭开始的,接着是远处一扇窗户朝外打开。孩子们散步回家,惊得上气不接下气,告诉他们的父母,说他们碰上了一个小矮人,戴着圆顶礼帽,穿着条纹裤子,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手杖,另一只手里握着一双茶色手套。

  土豆小矮人热烈地吻别了诺拉(她在等客人)后,就出了门,来到宽阔平整的大街上。街上洒满了阳光,他马上明白了,整个城市原来是为他创造的,只为他一个。兴高采烈的出租车司机扳倒计程器的铁标,发出一声低响,街道开始往后流动,弗雷德不时从皮革座位上溜下来,同时还低声又笑又叫。

  他在海德公园门口下了车,毫不理会周围投向他的好奇目光,迈开碎步,只管往前走,走过了几张绿色的折叠椅,走过了水池,走过了幽幽隐在榆树和椴树下的大片杜鹃花丛。花儿下面是草地,鲜艳柔嫩,像台球桌上铺的桌布。骑警策马经过,坐在马鞍上轻轻地上下晃动,黄色的皮绑腿吱吱作响。他们胯下坐骑的瘦长马脸一扬一扬地跳动,马嚼子叮叮当当响。昂贵的黑色小轿车车轮飞转,闪着令人眩晕的光,稳稳地驶过林荫道。斑驳的树荫投在地上,如同盛开的紫罗兰织成的花边。

  小矮人一边走,一边呼吸着阵阵温暖的汽油味,也闻着树木的气味。树木分泌了过于丰盛的新鲜树液,闻起来好像腐烂了一般。他挥动手杖,噘起嘴唇,像是要吹口哨。轻松自由的感觉太强烈了,让他不能自已。他的情人含情脉脉地送他出门,但匆匆忙忙,还紧张得大笑。他从中看出来她非常害怕,怕那位经常来她这里吃午饭的老父亲,要是让他发现家里有个陌生的男人,他会起疑心的。

  这一天到处都能见到他:在公园里,一个红脸蛋的保姆,戴着浆过的无边女帽,不知为何请他在她推着的婴儿车上坐了一程。一家大型博物馆里,所有的展厅他都去了。他站在隆隆作响的电动扶梯上缓缓上行,扶梯从低处冒出来,带出的风吹过一张张鲜艳的海报。他又进了一家专卖男士手帕的高档商店,还被一位好心人抱起来放到一辆双层游览大巴的敞篷顶层上。

  不久他累了——一切都在动,都在闪光,弄得他头晕目眩。大家见他就笑,瞪着眼睛盯住他看,他紧张得受不了。自由、骄傲、幸福,这么多丰富的感觉一直陪伴着他,他必须静下来仔细想一想。

  终于饿了的弗雷德进了一家熟悉的餐馆。这家餐馆是各种演员聚会的地方,他来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惊奇。他环顾四周,看来的都是哪些人。他看见了那位呆头呆脑的老丑角,已经喝醉了;也看见了那个法国人,昔日的仇敌,现在还冲他友好地点头。看着看着,小矮人多布森先生大彻大悟了,从今往后,他永远不再登台了。

  这地方光线昏暗,里面的灯不够亮,外面的日光也没有滤进来多少。那个呆头呆脑的老丑角活像个破了产的银行家,那个杂技演员身着便装,模样很怪,好像穿着便装很不舒服似的,两人在不声不响地玩骨牌。那个西班牙舞女戴着车轮般的宽边帽,帽子在她眼睛上投下了一片蓝色的阴影。她跷着二郎腿,一个人坐在屋角里的一张桌子旁。还有五六个弗雷德不认识的人。他端详一番他们的脸,常年涂抹的化妆品把那些脸都漂白了。这时服务生搬来一个靠垫,让他支起来坐高一点,然后换了桌布,麻利地摆好餐具刀叉。

  突然间,在餐馆的幽暗深处,弗雷德认出了魔术师灵巧的侧影。他正跟一个高大肥胖的老头说话,看派头是个美国人。弗雷德没料到在这里碰上肖克——肖克从来不进小酒吧——所以他事实上完全忘了还有魔术师这么个人。现在他觉得特别对不起可怜的魔术师,本打算把一切都隐瞒下来,可转念又想,诺拉无论如何不会骗人,她很可能会把那个晚上的事告诉她丈夫(我爱上了弗雷德·多布森……我要离开你……)——让她这么去坦白,太困难了,太别扭了,此事不能叫她担当。难道他不是她的骑士?难道他不为她感到骄傲?那么由他出面把这件痛苦的事告诉她丈夫,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不论她丈夫多么可怜,都得告诉他。

  服务生给他端来了一份腰子馅饼,一瓶姜汁啤酒,还多开了一盏灯。华丽的灯饰上落满灰尘,水晶花灯闪烁着亮光。小矮人远远看见一道金色的灯光映亮了魔术师前额上一缕栗色的头发,他近乎透明的柔软手指忽而在亮处,忽而在暗处。和他说话的那个人站起来,抓了抓裤带,讨好地咧嘴笑笑,肖克就陪着他去衣帽间。那个美国胖子戴上一顶宽边帽,抓起肖克轻飘飘的手握别,然后一边仍在往上拉裤子,一边朝店门走去。门一开,立刻亮出一条缝,外面天色还早,餐馆里的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门砰的一声沉重地关上了。

  “肖克!”土豆小矮人叫道,两只短脚在桌子底下摆动。

  肖克走了过来。他一面走,一面若有所思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点着的雪茄烟,吸了一口,喷出一团烟雾,又将烟卷放了回去。没人明白他是怎么变这个戏法的。

  “肖克,”小矮人说,鼻子因喝了姜汁啤酒而变得通红,“我必须跟你谈谈。事情很重要。”

  魔术师在弗雷德的桌子旁坐下,把一只胳膊肘支在桌上。

  “你的头怎么样了——还疼吗?”他淡淡地问。

  弗雷德拿餐巾擦擦嘴,不知从何说起,还是怕给朋友带来太多痛苦。

  “顺便说一下,”肖克说道,“今晚是你我最后一次同台搭档。刚才的那个家伙动员我去美国。事情看起来相当不错。”

  “我说肖克——”小矮人把面包搓成碎屑,考虑怎么说才好,“是这么回事……你要挺住,肖克。我爱上了你的妻子。今天上午你出门后,我和她……我们两个,我是说,她……”

  “只是我晕船,”魔术师沉思着说,“到波士顿要整整一个星期。以前乘船去过印度。从此我一听要坐船,就像睡着了一样挪不动腿。”

  弗雷德脸涨得紫红,拿桌布使劲地擦他的小拳头。魔术师只顾想自己的事情,想着想着哑然失笑,笑完后才问道:“我的小朋友,你刚才是要跟我讲点什么吗?”

  小矮人瞅瞅他幽灵一般的眼睛,慌乱地摇了摇头。

  “不,不,没什么事……不能对你说。”

  肖克的手伸了出来——毫无疑问,他打算从小矮人耳朵里变出一枚银币——可是变了多少年的精妙魔术,今天第一次失了手,银币在手掌的肌肉上没有贴牢,一滑掉了下去。他接住银币,站起身来。

  “我不在这儿吃饭了,”他说,好奇地端详着小矮人的头顶,“我不喜欢这地方。”

  弗雷德沉着脸不出声,只顾吃一只烤苹果。

  魔术师悄然离去。餐馆里人都走光了。戴着宽边帽的没精打采的西班牙舞女被一位衣着考究、举止拘谨的蓝眼睛年轻人带走了。

  好吧,他不愿意听,那就算了,小矮人心想。他舒了一口气,心想反正诺拉会把事情讲得更清楚。于是他要来纸笺,给她写信。信尾是这样写的: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再不能像从前那样生活下去了。你知道每天晚上一大帮俗人看着你心爱的人前仰后合地大笑,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吗?我这就撕毁合同,明天走人。待我找到个僻静的安身之处,就马上给你再写一封信。那时候你也离婚了,我们便能相爱了,我的诺拉。

  一个小矮人,穿着鼠灰色鞋罩,上天赐给他的这一天就这样匆匆结束了。

  六

  伦敦城的天色徐徐暗淡下来。街上的各种声音汇成了一个轻柔空洞的音符,好似有人停止了弹琴,却仍将一只脚踩在钢琴踏板上。公园里黑沉沉的椴树叶在透明的天空映衬下,宛如一个个扑克牌上的黑桃A。在某条的街道拐弯处,或者在一对双塔的悲伤剪影之间,火红的夕阳露出来,像一个幻觉。

  肖克习惯回家吃晚饭,然后换上魔术师的职业燕尾服,开车直奔剧院。这天晚上诺拉等他等得特别焦急,因恶作剧一番而兴奋得发抖。她现在也有自己的私人秘密了,这多让她高兴啊!小矮人的样子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小矮人就是一只令人恶心的小虫子。

  她听见前门的锁发出一声轻响。她看见肖克的脸,如同一张新脸一般,简直就是一张陌生人的脸。人要是做了亏心事,一般就是这种感觉。他朝她点点头,垂下睫毛很长的眼睛,又伤心,又不好意思。他在餐桌前她的对面坐下,一言不发。诺拉觉得他穿着浅灰色西装的身材好像更瘦了,神情也更难捉摸了。她还在得胜的劲头上,眼睛发亮,一边嘴角反常地抽动。

  “你的小矮人怎样了?”她问道,假装是无心一问,“我原以为你会带他一起回家呢。”

  “今天没见到他。”肖克答道,开始吃饭。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掏出一个小瓶子,吱的一声小心地拔去瓶塞,往一杯红酒里一股脑地倒了什么。

  诺拉生气地想,这红酒会变成鲜亮的蓝色,要么就变得像水那样透明,但紫红色的葡萄酒没有改变颜色。肖克瞧见她的目光,微微一笑。

  “帮助消化——只需几滴就行。”他低语道,脸上掠过一道阴影。

  “说谎都说惯了,”诺拉说,“你一直胃口极好。”

  魔术师轻轻一笑。接着他正儿八经地清清嗓子,端起酒一饮而尽。

  “接着吃饭呀,”诺拉说,“都快凉啦。”

  她心里暗自得意地想:哈,可惜你不知道。你永远发现不了。那是我的魔力!

  魔术师不声不响地吃着。突然他做了个鬼脸,推开盘子,说起话来。和平时一样,他说话时不直接看着她,而是目光略微抬高一点,看着她的头顶上方,声音温柔动听。他讲了今天的经历,说他在温莎堡拜见了国王。他去温莎堡,是应邀给那些穿着天鹅绒外衣、戴着花边硬领的小公爵们逗乐儿的。他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模仿他见过的人,又是眨眼睛,又是轻轻地摇头。

  “我从我的折叠礼帽中放出一大群白鸽。”他说。

  小矮人的手当时又湿又冷,你二人现在讲和了,诺拉暗自思量。

  “你要知道,这群鸽子绕着王后飞,王后打着嘘声赶它们飞开,不过出于礼貌一直面带微笑。”

  肖克站了起来,身子摇晃一下,轻轻地靠在桌边上,仅用两根手指支撑着,像是给他的故事来个尾声一般说道:“我不舒服,诺拉。我刚才喝下的是毒药。你不该对我不忠。”

  他的喉咙痉挛般地鼓起,他掏出一块手帕捂在嘴唇上,离开了餐室。诺拉霍地站起身,长项链上的琥珀珠子挂到了她碟子上的水果刀,将刀拂到地上。

  这都是演戏,她恶狠狠地想。想吓唬我,折磨我。不,我的好丈夫,这没有用。我要你瞧瞧我的厉害!

  肖克怎么就探出了她的秘密,这太叫人恼火了!不过她现在至少有了机会让他明白她的感受,她可以大喊她恨他,极其鄙视他,他不是人,而是橡皮做成的幽灵,她再也不能和他一块儿过下去了,还要说……

  魔术师坐在床上,缩成一团,痛得直磨牙。但诺拉风暴一般冲进卧室时,他还是勉强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相信你,”她气喘吁吁地说,“别装了,该收场了!你这骗人的手段,我也会。你这样子,真叫我恶心。噢,把戏没玩好,落下笑柄了吧——”

  肖克仍然无可奈何地微笑着,试图从床上下来。他一只脚摸索着往地毯上踩。诺拉暂且停住嘴,想寻思寻思,还能嚷嚷些什么骂他的话。

  “别说了,”肖克吃力地说,“过去我要是哪里……就请原谅……”

  他额头暴起青筋,身子也缩得更厉害了。喉咙里吱吱直响,眉头上的一缕湿头发在抖动,捂在嘴上的手帕都让咳出来的胆汁和鲜血浸透了。

  “别演戏了!”诺拉一跺脚,叫道。

  他挣扎着直起腰,脸色惨白,把揉成一团的手帕扔到墙角。

  “等等,诺拉……你不明白……这是我的最后一场魔术……今后再不演了……”

  他可怕的脸白得发亮,又一阵痉挛,脸都抽得变了形。他摇晃一下,倒在床上,头摔到枕头上。

  诺拉走到跟前,皱着眉头查看。只见肖克躺在那里,双目紧闭,牙关咬得吱吱响。她俯身再看,只见他的眼睫毛一抖,睁开眼恍恍惚惚地看她,认不出来人就是他的妻子。不过突然间他认出她来,两眼湿润,闪动着关切痛苦的泪光。

  就在这个时刻,诺拉忽然明白过来,她爱他超过这世上的任何东西。恐怖和怜悯压倒了她。她旋风一般地满屋乱转,倒了杯水,把水杯放在盥洗池边上,回身又奔到丈夫身边。这时她丈夫已经抬起了身子,用被单的一角捂着嘴。他干呕得很厉害,边呕边浑身发抖,眼睛茫然地瞪着,死亡的面纱已经挂在脸上了。诺拉一见,慌忙一挥手,冲进隔壁房间。这个房间里有电话,她摇起电话,报了个错误号码,又重新打,折腾了好一阵,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挥拳砰砰地砸电话桌。最后终于听见了医生的声音,诺拉哭着说她丈夫服了毒,眼看不行了,说着泪如雨下,打湿了电话听筒。她把听筒胡乱一放,跑回卧室。

  魔术师精神焕发,满面春风,穿着白马甲和一条烫得笔挺的黑裤子,站在穿衣镜前,悬着两肘,小心翼翼地收拾他的领带。他从镜子里看到了诺拉,头也不回,从镜子里冲她心不在焉地挤挤眼,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继续用他透明的手指整理黑色丝制领结的两端。

  七

  德劳斯,这个英格兰北部的小镇,看上去果真如昏昏欲睡一般。(1)它沉睡在那些薄雾缭绕、缓缓起伏的田野上,人进入其中,会疑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镇上有一家邮局,一间自行车商店,两三家烟草行挂着红底蓝字的招牌。还有一幢古老的灰色教堂,周围都是墓碑,一棵硕大无比的栗树静静地把树荫投在墓地上。主街两边是树篱、小花园,还有歪歪斜斜地爬满了常春藤的矮砖房。其中一幢租给了某个姓多布森的人,此人的情况,除了他的管家和当地的医生,没人知道,而医生也不是个爱讲闲话的人。多布森先生好像从不出门。那位管家是个高大严厉的女人,从前曾在一家疯人院工作过。邻居要是不经意地问点问题,她就回答说多布森先生年老瘫痪,只能关起门来平静度日。难怪他来到德劳斯镇的第一年镇上居民就把他忘记了:他变成了不受关注的人,大家自然而然地把他和那位无名的主教相提并论。主教大家都不认识,只知道他的石头雕像在教堂大门顶上的壁龛里放了很久很久了。这个神秘的老头想来有个孙子——一个文静的金发小男孩,黄昏时分常迈着怯生生的小步子从多布森的矮砖房里出来。不过这样的情形也是个别现象,没人说得准每次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个小孩。再说,德劳斯的黄昏特别迷茫阴暗,各种东西的轮廓当然都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就这样,既不好奇又懒懒散散的德劳斯镇人没看清这么一个事实:那个据说瘫痪了的老头所谓的孙子多少年过去了也不见长大,他的亚麻色头发乃是以假乱真的假发。原来土豆小矮人刚刚开始他的新生活,就开始谢顶,他的头很快变得又光又亮,就连他的管家安妮也常常想伸出手摸摸那个小圆球该有多好玩。除了谢顶外,他没有多大改变。他的肚子鼓了点,鼻子黑了点,上面肉更多了点,布满了青筋。他装扮成小孩子时,就在鼻子上扑粉。还有一点变化,那就是安妮和医生都知道小矮人的心脏病越来越厉害,发展下去没有好结果。

  他住着三间房,日子过得平平静静,也不招人注意。他在一家流动图书馆订了书,每星期三四本,基本上都是小说,还养了一只黑毛黄眼的猫,因为他怕耗子怕得要死(耗子在衣橱后面闹腾,活像滚动的小木球)。他吃得很多,尤其爱吃甜食(有时候半夜跳下床来,轻轻地走过冰凉的地板,穿件长睡衣,小得出奇,抖抖索索地跑到餐具室,像个孩子那样找巧克力饼干)。对他那桩恋爱事件,还有初来德劳斯的可怕岁月,他回忆得越来越少了。

  不过在他的书桌里,那些叠得整整齐齐、日久发脆了的节目单中间,他仍然保存着一张粉红色的信笺,带着龙形水印,上面写满了生硬潦草的字,很难辨认清楚。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多布森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也收到了第二封信,信中你叫我到德劳斯镇来。我觉得这恐怕是一场严重的误会。请忘了我,原谅我吧。明天我和我丈夫就要去美国,可能一时回不来。我真不知还能给你写些什么,我可怜的弗雷德。

  就是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头一次犯了心绞痛。从那时起他的眼睛里便留下了淡淡的惊讶神色。此后好多天里,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转悠,强忍着泪水,忍不住了就伸出颤抖的小手从脸上抹去。

  过了不久,往事慢慢在弗雷德心中褪色。他开始享受安逸,从前他可是一点不懂的。现在他喜欢壁炉中燃烧的煤发出的蓝色火苗,喜欢小圆架上落满灰尘的小花瓶,喜欢挂在两扇窗之间那幅复制的画:画上是一条圣伯纳德犬,脖子上挂着一小桶白兰地,正在营救一个困在荒凉绝壁上的登山人。他很少回忆以前的生活,只是有时在梦中看见星光灿烂的天空下有很多架秋千荡来荡去,天空也随之而动,他被啪的一声关进一只黑箱子中。透过箱壁清晰地传来肖克歌唱般的柔和声音,可他找不到设在舞台地板上供他遁身的暗道翻板门。他在发黏的暗箱中闷得喘不过气来,只听见魔术师的声音越来越伤心,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这时候弗雷德总会呻吟一声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是躺在暖和昏暗的屋子里,躺在自己那张宽大的床上,屋里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这时他总会大口大口地喘息,把小孩子般的小拳头按在突突乱跳的胸口上,瞪大眼睛盯着白花花的百叶窗帘看上好久。

  多少年过去了,他对女性爱情的渴望也成为越来越轻的内心叹息,仿佛那一度折磨他的似火激情已被诺拉消耗殆尽。说来也是,有些时候,比如在暮色苍茫的春日傍晚,小矮人害羞地穿上短裤,戴上棕色假发,出门走进昏暗的暮色中。他借着暮色悄悄沿一条田间小径走去,往往会突然停住脚步,痛苦地远望树篱附近满枝开花的黑莓丛中一对情侣紧紧相拥的模糊身影。后来这种情形也过去了,他干脆不再出门。只是有一段时间,那位满头白发、黑眼睛闪着犀利目光的医生常来和他下棋。隔着棋盘,医生满怀科学兴趣地观看那双柔软的小手,观看那张像斗牛犬一般的小脸,每当小矮人考虑棋步时,那脸上突出的眉头总会攒成一团。

  八

  八年过去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一罐可可饮料,放在一个鹦鹉头形状的保温盖下,在餐桌上等着弗雷德来喝。阳光带着苹果树的翠绿洒进窗来。身板结实的安妮正在打扫自动小钢琴上的灰尘,小矮人偶尔在这架钢琴上弹奏曲目不定的华尔兹。橘子酱的罐子上停着几只苍蝇,还在一个劲地蹭着前脚。

  弗雷德睡眼惺忪地走了进来,穿着毛毡拖鞋,上身是一件画着黄色青蛙的黑色小晨衣。他坐下来,张开眼睛,摸摸他的秃脑袋。安妮到教堂去了。弗雷德打开一份星期日报纸的带图插页,嘴唇一缩一噘地浏览起来,最后看到有小狗获奖,有个俄国芭蕾舞女演员跳天鹅湖,淋漓尽致地表现悲痛欲绝的天鹅,还有一个到处骗人的金融家,戴着高顶礼帽,端着啤酒杯……餐桌下卧着那只猫,弓着背,在他的光脚上蹭来蹭去。他吃完早餐,站起身,打了个哈欠:昨夜他没睡好,心脏从没有像昨晚这样折磨过他,今天他都懒得穿衣服,尽管两脚冰凉。他改坐到窗下的扶手椅上,身子缩成了一团。他什么也没想,就这么坐着,那只黑猫在他跟前伸懒腰,张开小小的红嘴巴打哈欠。

  门铃叮咚一声响。

  是奈特医生,弗雷德若无其事地想。他记得安妮去教堂了,便亲自过去开门。

  阳光倾泻进来。一位高个头女士,一身黑衣,站在门口。弗雷德往后一退,一边咕哝着,一边摸了摸身上的晨衣。他连忙退到里屋,掉了一只拖鞋,也没管。他这时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不管来人是谁,都不能看出他是个侏儒。他在客厅中央停住了,累得直喘气。唉,刚才为什么不顺手磕上外面的门!到底会是谁来看他?准是找错了门。

  这时他清清楚楚地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又退进了卧室,想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却没带钥匙。第二只拖鞋也掉在客厅的地毯上了。

  “这太可怕了。”弗雷德屏住呼吸,侧耳细听。

  脚步声响进了客厅。小矮人轻轻发出一声哀叹,朝衣橱奔去,要在那里找个藏身之处。

  一个他肯定熟悉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弗雷德,你干吗怕见我?”

  小矮人光着脚,穿着黑色晨衣,脑门上渗出了汗珠。他站在衣橱旁,手还搭在橱锁的拉环上。这时他极其清晰地记起了玻璃碗里的金鱼。

  她老了,身体也差了。眼睛底下有两片黄褐色的阴影,上嘴唇上的黑色唇须比过去更明显。她头戴黑帽,身穿黑衣,衣服上的皱褶很深,一副打扮显得风尘仆仆、悲伤可怜。

  “我压根没想到——”弗雷德警惕地望着她,缓缓说道。

  诺拉抓住他的双肩,把他扳到亮处,一双悲哀的眼睛饱含热情,仔细地看遍他的全身。不知所措的小矮人眨巴着眼,痛恨自己没戴假发,也因诺拉这么激动大为惊讶。他多少年前早就不想她了,如今见面他除了伤心和惊讶外,再无任何感受。诺拉仍然抓着他,接着闭起眼睛,轻轻地推开他,转身对着窗子。

  弗雷德清清嗓子,说:“我们完全断了音讯。告诉我,肖克还好吗?”

  “他还在演他的把戏,”诺拉心不在焉地答道,“我们前不久才回的伦敦。”

  她没有脱帽,在窗前坐了下来,仍然很奇怪地盯着他仔细看。

  “这么说肖克他——”小矮人叫她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便匆匆接着说话。

  “——和从前一样。”诺拉回答,闪闪发亮的眼睛仍然没有从小矮人身上移开。她迅速摘下白底黑面的光滑手套,揉成了一团。

  莫非她又要——小矮人心里猛地一惊。这时冲进他脑海的是金鱼碗,是古龙水味,是她拖鞋上的绿绒球。

  诺拉站起身来。手套揉成的两个黑团滚到了地板上。

  “花园不大,却长着苹果树。”弗雷德说,心里却仍在嘀咕:从前我真的有过那一刻吗……?她的皮肤灰黄灰黄的,还长了唇须。她话为什么这么少?

  “不过我如今很少出门。”他说,在座位中轻轻地前后摇动,抚摸着自己的膝盖。

  “弗雷德,你知道我为什么来看你吗?”诺拉问道。

  她站起来,近近地逼到他跟前。弗雷德怀着歉意咧嘴笑笑,想溜下椅子躲开。

  就在这时候,她声音非常温柔地告诉他:“事实是,我为你生了个儿子。”

  小矮人怔住了,盯着一扇小窗,眼神火一般映在一只深蓝色杯子的侧面。一丝惊讶羞怯的微笑在他的嘴角闪烁,接着笑容扩散开来,笑得两颊通红发亮。

  “我的……儿子……”

  霎时间他明白了一切,明白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明白了他多少年来的痛苦,明白了映在杯子上的那扇明亮的小窗。

  他缓缓抬起眼睛。诺拉侧身坐在椅子上,哭得身子一抽一抽的。帽子饰针的玻璃头就像一滴闪闪的泪珠。那只猫咪咪轻叫,靠在她的双腿上蹭着。

  他扑到她跟前,记起了前不久读过的一部小说。“你不必担心,”多布森先生说,“你无论如何都不必担心我会从你身边抢走他。我现在很知足!”

  她抬起泪眼望着他,想作点解释,却欲言又止——她看见小矮人露出关切的神色,高兴得满脸放光——便什么也没说。

  她匆匆捡起揉成一团的手套。

  “好吧,现在你都知道了。不必多说了。我也得走了。”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像刀子扎了弗雷德一下。他高兴得发抖,同时又深感羞愧。他捻着晨衣的穗边问:“还有……还有,他长得怎么样?他不是——”

  “啊不,恰恰相反,”诺拉迅速回道,“高个头,和所有的男孩一个样。”说着又流起泪来。

  弗雷德垂下了眼睛。

  “我真想见见他。”

  他又高高兴兴地改了口:“唉,我理解!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这么个模样。不过,你也许可以安排一下……”

  “好,一定,”诺拉匆匆说着,几乎着急起来,这时她已经走过了门厅。“好的,我们会做些安排。现在我必须走了。到火车站要步行二十分钟。”

  走到门口,她又转过身来,最后一次把弗雷德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既热切,又伤心。阳光在他的秃头上抖动,他的耳朵呈半透明的粉红色。他又惊又喜,一点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她走后,弗雷德仍然久久地站在门廊里,仿佛害怕随便一动就会摔碎他那颗完整的心。他一个劲地想象他的儿子是个什么样子,可想来想去能想到的还是他自己的模样,一副学童打扮,还戴着金色小假发。就在把自己的面貌移到他儿子身上的过程中,他一点没觉得自己是个侏儒。

  他仿佛看见自己进了一座房子,是家旅馆,或是餐馆,去会他的儿子。想象中,他摸着儿子的金色头发,心中充满为人父母的自豪感……随后他又看见他在儿子和诺拉(呆鹅一只,怕他抢走儿子!)的陪伴下,沿着一条街走下去,那边——

  弗雷德一拍大腿。他忘了问诺拉在哪里能找到她,怎样才能找到她。

  于是进入了一种疯狂、荒唐的状态。他冲进卧室,开始慌慌张张地穿衣服。他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一件其实还很新的昂贵硬领衬衣,一条条纹裤子,一件在巴黎定做的西装外套——他一面忙着穿衣,一面咯咯直笑。橱柜抽屉太紧,打开时掰破了指甲,还不得不坐下来两次,好让憋胀狂跳的心脏歇息片刻。接着他跳起身来,又在屋里到处转,找那顶他已经多年没有戴过的圆顶礼帽。他终于准备往外走时,停在一面镜子旁照了照,只见镜子里闪现出一位穿着考究、仪表堂堂的老绅士。他跑下门外的台阶,脑子里嗡的一下又想起个主意来:和诺拉一起走——他当然有办法赶上她——当天晚上就能见到儿子了!

  一条尘土飞扬的宽马路直接通向火车站。每到星期天,路上行人相对比较少——不料拐弯处出现了一个拿着板球拍的小男孩,他第一个发现了小矮人。他看见弗雷德远去的背影,又看见那双鼠灰色鞋罩在唰唰跑动,他又惊又喜地往头上一拍,一巴掌打在他的花帽顶上。

  顷刻间又出现了一些男孩,天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一个个大张着嘴,鬼鬼祟祟地跟在小矮人后面。小矮人越走越快,时不时看看表,激动得咯咯笑。阳光照得他有点摇摇晃晃走不稳。这时孩子们越聚越多,路上的行人觉得奇怪,也驻足观看。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打瞌睡的小镇恢复了生机——顿时爆发出一阵憋了好久再也憋不住的笑声。

  土豆小矮人激情难耐,小跑起来。跟在后面的男孩中有一个冲到他前面,回过头来看他的脸,另一个扯开嗓门嚷嚷。弗雷德被尘土呛得眯缝起眼,但还在跑,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尾随在他身后的这一群孩子都是他的儿子,一个个身强力壮,脸色红润,欢天喜地的——他一边跌跌撞撞地跑,一边迷迷惑惑地笑。他累得呼呼喘气,还想竭力忘了自己那燃烧的心脏,它这会儿眼看就要撞破胸膛飞出来了。

  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蹬着亮闪闪的轮子与他并行,一只拳头搭在嘴上,像个扩音器一般,为这场赛跑的选手加油。女人们从家里出来站在门口,手搭凉棚放声大笑,指着跑过去的小矮人叫同伴看。镇上所有的狗都醒来了,在乏味的教堂里做礼拜的教众也忍不住听起狗叫来,还有吆喝狗的煽动声。跟在小矮人后面的人越聚越多,渐渐把他围了起来。大家都觉得这简直是一流的侏儒表演,不要钱的马戏,电影拍摄的现场。

  弗雷德开始东倒西歪,耳朵里嗡嗡响,硬领正前方的扣子深深嵌进喉咙中,勒得他喘不过气。低沉的笑声、喊叫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震聋了他的耳朵。这时透过汗水的雾气,他终于看见她的黑长裙。她沐浴在阳光里,沿着一堵砖墙慢慢走。她回头一看,站住了。小矮人跑到她跟前,拉住了她的裙褶。

  他带着幸福的微笑往上望着她,想说些什么,但还没开口,便意外地眉毛倒竖,缓缓瘫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人吵吵嚷嚷地挤过来。有个人看出来这不是在开玩笑,就朝小矮人俯下身,轻轻吹了声口哨,摘下帽子致哀。诺拉冷冷地看看弗雷德的矮小尸体,就像看着一只揉成一团的黑手套。她被大家推来搡去,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肘。

  “放开我,”诺拉声调呆板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儿子几天前就死了。”

  * * *

  (1) 该镇英文名Drowse,意为“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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