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短篇:一则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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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幻想啊幻想,能想得人心儿狂颤,如醉如痴!埃尔温对这样的感受太熟悉了。乘有轨电车,他总是坐在靠右手的一边,这一边离人行道更近些。他每天乘有轨电车上下班,来回两次都要望着窗外,搜寻了不知多少妻妾。幸福啊幸福,埃尔温,住在一个如此方便、仙境一般的德国小镇上!

  早晨上班,他沿途把人行道的一边搜索一遍,下午下班回家,沿途又把人行道的另一边搜索一遍。先看的一边和后看的一边都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中,因为太阳也在早出晚归。我们应该记住,埃尔温生性腼腆得有些病态了,所以他有生以来只有那么一次,受了几个同事的存心捉弄,贸然和一个女人搭讪,结果人家平静地说了一句:“你该懂得羞耻,一边儿去吧。”从此以后,他就避免与陌生的年轻女士交谈。作为补偿,他便隔着车窗玻璃看街上来来往往的姑娘。正因为有车窗玻璃隔着,他可以放心大胆地看,自由自在地看。他贴身紧抱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穿着磨旧了的细条纹裤子,一条腿伸到对面座位底下(对面没人坐的话),看着看着就会突然咬住下嘴唇,这个信号说明他捕捉到了一个新欢。紧接着他似乎将她放在一边,飞快的目光像罗盘的指针一样跳动,已经在搜寻下一个目标了。那些美女离他很远,他可以自由选择,因此他虽然绷着脸一副腼腆样子,却不影响心里暗自得意。不过,要是有一位姑娘碰巧到他对面坐下,针刺一般的敏感神经告诉他她长得漂亮,他就会从她的座位底下抽回先前伸过去的那条腿,正襟危坐,全身上下丝毫没有青春年少的样子。他不能抬头看姑娘一眼,因为他的前额骨——就是两眉上方正中央那一块——因羞怯而疼痛,仿佛一顶钢盔箍住了双鬓,害得他抬不起眼皮。当她站起来朝车门走去,那对他是多大的解脱呀!这时他才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看看——无耻的埃尔温果真看了——目光追随着她远去的背影,尽情欣赏她可爱的后脖颈和穿着长筒丝袜的小腿。这样一来,总算是把她纳入了他那些群美妙的妻妾之中!那条腿又伸了过去,阳光明媚的人行道又在车窗外流过,他那清瘦苍白的鼻子又明显地沉下来,鼻尖冲着街道方向,他将积攒更多的女眷。这就是幻想,能让人心儿狂颤,如醉如痴!

  二

  五月的一个星期六傍晚,春意轻佻,埃尔温坐在人行道上的一张露天咖啡桌旁。他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时不时用门牙迅速地咬一下嘴唇。整个天空轻轻地染上了一层粉红色,街灯和店铺的招牌灯在渐沉的暮色中闪着一种诡异的光。一个缺乏血色的姑娘,长得倒很漂亮,正在叫卖一年中最早采来的紫丁香花。咖啡馆的留声机正在播放歌剧《浮士德》中的花神咏叹调,与卖花的情景颇为相配。

  一位身材高挑的中年女士,穿着一套制作考究的深灰色衣服,颇为优雅地晃着屁股在露天咖啡桌丛中走来走去。没有一个空座位。最后她把一只戴着光滑的黑色手套的手搭在了埃尔温对面那张空椅子的椅背上。

  丝绒女帽下的短面纱后面一双毫无笑意的眼睛似乎在问:“可以坐吗?”

  “可以,当然可以。”埃尔温答道,略微抬抬身,又马上坐了回去。这是那种人高马大、脸盘有点男性化的女人,脂粉涂得很厚,遇上这样的女人他并不畏惧。

  她把手里那个特大号的手提包砰的一声摔到咖啡桌上,要了一杯咖啡,一块苹果馅饼。她嗓音低沉,有点沙哑,但很好听。

  浩瀚的天空涂满了暗淡的玫瑰色,天越来越黑。一列有轨电车带着刺耳的响声开了过去,车灯闪亮的泪水洒满了柏油路面。穿着短裙的美女不时走过,每一个埃尔温都要瞥上一眼。

  我想要这一个。他咬着下嘴唇,说明他在这么想。也想要那一个。

  “我觉得事在人为。”坐在他对面的女士说道,声音沙哑,音调平静,和刚才跟服务生说话的口吻一模一样。

  埃尔温险些从椅子上掉下来。女士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面摘下一只手套去端咖啡。她化过妆的眼睛冷光闪闪,好生犀利,宛如两颗闪亮夺目的假宝石。眼睛下面鼓着两个深色的眼袋,还有——她猫一般的鼻孔里蹿出长长的毛,这在女人身上很少见,即便是年长的女人身上也不多。手套摘下后露出了一只满是皱纹的大手,指甲长而饱满,修剪得很漂亮。

  “没吓着你吧。”她做了个鬼脸笑道。接着掩嘴打了个哈欠,又说:“其实我就是魔鬼。”

  腼腆幼稚的埃尔温以为她这么说只是打个比方,不料那女士压低声音接着说了下面的话:

  “谁把我想象成头上长角、拖着一根粗尾巴,那就大错特错了。那种模样我只出现过一次,冲着那个拜占庭的蠢货,至今我都不明白那一次怎么搞得那么成功。我每两百年转世三到四次。约莫五十年前,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我被葬在了非洲的一座小山上。葬礼风光体面,宰牲无数。山下是星罗棋布的村庄,我死前就是那里的统治者。以前的化身都干些比较紧迫的事,非洲那一任算是一次休息。如今我是一个德国出生的女人,最后一任丈夫——丈夫嘛,我想想看,总共有过三个——最后那一任是个叫蒙德的教授,法国血统。近年来,我已经把三四个年轻人逼上了自杀绝路,也曾诱使一位著名的画家临摹并复制英镑票面上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还把一位有老婆孩子的正人君子拉下了水——不过,这都实在没有什么可吹的。我现在的这个化身太过平庸,我对它都腻味了。”

  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苹果馅饼,埃尔温咕哝了一句含混不清的话,俯身去捡掉在桌子底下的帽子。

  “别,不要现在就走,”蒙德太太说,同时招呼服务生过来,“我这就给你点东西。我给你一个妻子。你要是还不相信我的魔力——那就瞧瞧那个正在横穿大街的老先生,戴玳瑁眼镜的,看见了吗?我们让电车撞他一下。”

  埃尔温眨巴着眼睛朝大街转过身去。那个老人走到电车路轨旁时,忽然掏出手帕,准备遮住嘴打喷嚏。恰在此时,一辆电车突然出现,呼啸而过。大街两边的人都朝电车路轨冲了过来。只见老先生坐在柏油路面上,眼镜和手帕都不见了。有人扶他站起来。他站稳后,后怕地摇摇头,伸出两只手掌掸了掸外衣袖子,又扭了扭一条腿,看伤着了没有。

  “我说的是‘电车撞他一下’,不是‘从他身上碾过去’。我刚才要是说了‘碾过去’,那也就碾过去了,”蒙德太太冷冷说道,把一支很粗的香烟插进珐琅烟嘴里,“不管是撞还是碾,都可以佐证我的神通。”

  她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灰色的烟,犀利明亮的眼睛又盯住埃尔温。

  “我刚才一眼就喜欢上了你。那么腼腆,想象又那么大胆。你让我想起了我在托斯卡纳认识的一名年轻修士,天赋很高,却不谙世事。今晚是我此生的倒数第二夜。做女人有做女人的好处,但做个眼看要老了的女人,恕我直言,那就是下地狱。还有,我前几天又祸害了一个人——很快你会在所有的报纸上读到详情——所以我还是了却此生的好。我计划下个星期一到别的地方转世。我已经选好西伯利亚的一个妓女,让她生一个不可一世的混世魔王。”

  “我明白。”埃尔温说。

  “因此,我亲爱的孩子,”蒙德太太吃光了第二块苹果馅饼,接着说,“我走之前想玩个无伤大雅的游戏。你且听听我的建议。明天,从中午到半夜,你可以用你常用的方式挑选你看上的所有姑娘。”(蒙德太太兴致勃勃地咬住下嘴唇,口水四溅地咂了一下。)“我离去之前,会把这些姑娘集合起来,任由你处置。你可以一直留着她们,直到全部享用过。这主意你看怎么样,小朋友?”

  埃尔温垂下眼皮,柔声说道:“果真如此,那就太幸福了。”

  “那就这么定了,”她说,把勺子上搅拌咖啡时沾上的鲜奶油舔得干干净净。“就这么定了。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讲明。不,这条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告诉过你了,我已经安排好下一次的投胎了。你的灵魂,我就不要了。我现在的条件是这样的:你从中午到半夜选中的姑娘,总数必须是单数。这一条是必需的,不可更改的。否则我就不能为你做任何事情。”

  埃尔温清清嗓子,几近耳语地问:“可是——我怎么知道?比如说,我看中了一个——然后怎么做呢?”

  “啥也不做,”蒙德太太说,“你的感觉,你的欲望,就是她们遵从的命令。不过,为了让你放心,你每选中一个我就给你一个信号——比如一个微笑,不一定非冲着你笑,或是人群中偶然听到的一句话,或是脸上突然泛起红晕——如此等等。不用担心,到时会知道的。”

  “还有……还有……”埃尔温含含混混地说,两只脚在桌子底下拖来拖去,“这么下去到底会——啊——发生什么呢?我只有一间很小很小的屋子。”

  “这你也不用担心,”蒙德太太说,说着站起身来,束腰咯吱咯吱响,“现在你该回家去了。好好休息一夜没有坏处。我搭车顺路带你回去。”

  坐在敞篷出租车上,晚风在繁星闪烁的天空和反射着灯光的柏油马路之间吹拂,可怜的埃尔温觉得无限得意。蒙德太太挺身端坐,交叉的双腿形成一个锐角,城市的灯光闪动在她那宝石般的眸子里。

  “你到家了,”她碰碰埃尔温的肩膀说,“再见。”

  三

  一大杯掺了白兰地的浓啤酒可以引发无数幻梦。翌日早晨埃尔温醒来时就是这样想的——他昨晚肯定喝多了,和那个滑稽妇人的谈话全是酒后幻想。这种酒后美梦经常出现在童话故事中,我们的这位年轻人也和童话中写的一样,很快认识到自己这么乱想是不对的。

  教堂的报时钟开始吃力地打响正午十二点,他出了门,星期天的礼拜钟声也激动地加入到报时钟声里。他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小公园,里头的公厕周围长着波斯紫丁香,轻盈的微风吹得花儿摇摇摆摆。鸽子有的栖在一尊德国公爵的旧石像上,有的沿着孩子们玩耍的浅沙坑摇摇摆摆地走来走去。孩子们穿着法兰绒衣服,有的用玩具小铲挖沙子,有的在玩木头火车,衣服后襟高高翘着。亮闪闪的椴树叶在风中摇曳,卵石小径上抖抖索索地落下它们的影子,像一个个黑桃A。散步的人走过来,叶影就成群结队轻飘飘地爬上那人的裤腿、裙裾,又往上爬,散落在肩头和脸上。一会儿这叶影的大军又整体跌落,返回地面,几乎一动不动,静静地等着下一个行人走过。在这片树影斑驳之处,埃尔温注意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姑娘,正蹲下来用两根手指逗弄一只毛茸茸的小胖狗,小狗肚子上长着几个肉瘤。她低着头,露出了后颈,脊椎骨的曲线也显了出来。脸庞娇美红润,两片肩胛骨间有一道柔美的凹沟。阳光从树叶间照进来,闪动在她栗色的头发上,宛如头发中闪动着一缕缕金灿灿的小发辫。她一边继续逗弄小狗,一边抬起屁股半直起腰来,在小狗的头顶上方拍拍手。小胖狗在卵石路上打了个滚,跑开几步远,一侧身躺了下来。埃尔温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朝姑娘脸上投去提心吊胆又欲罢不能的一瞥。

  凭他敏锐而完美的洞察力,这一瞥已经把她看得清清楚楚,即使与她青梅竹马地相处多年也不见得能比他这一瞥多看出些她的容貌特点来。她略显苍白的嘴唇一抽一抽地动,好像在学小狗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她的眼睫毛机灵地跳动,带着笑意的眼睛闪出欢快的光彩。不过最迷人的也许是勾画出她脸蛋的曲线,现在略微侧着脸,曲线更加分明;那是一条斜下来的线,自然美得无以言表。她突然跑了起来,露出两条好看的小腿,那只毛茸茸的小狗跟在她后面,像个毛线团一般翻滚。埃尔温突然想起他现在是有神奇能力的人,便赶快屏住呼吸,等待着蒙德太太说好的信号。就在此刻,那姑娘跑着跑着忽然回过头来,冲着老是追不上她的小胖狗笑了一笑。

  “第一个。”埃尔温自言自语道,心里不同寻常地得意,从长凳上站了起来。

  他沿着卵石小径走去,穿着一双只在星期天才穿的棕色皮鞋,锃光瓦亮,踩在卵石上咔嚓咔嚓响。他离开小公园中这块绿洲,穿过公园,向阿玛德斯大道走去。他的眼睛在左顾右盼吗?唉,是在左顾右盼。不过,那个白衣姑娘不知为何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比他记忆中的任何印象都要强烈,好像是一道阳光照来,眼前跳动起一块盲区,阻碍着他找到另一个意中人。但这块盲区的障碍很快消失了,在装着电车时刻表的玻璃柱站牌跟前,我们这位朋友瞧见了两个年轻的女士。二人长得惊人地相似,由此判断,这是两姐妹,也许还是孪生姐妹。她们正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某一条电车路线,声音很好听。两人都长得小巧玲珑,身着黑色丝裙,眼睛灵活欢快,抹着口红。

  “这正是你要乘的车。”其中一个翻来覆去地说着。

  “请把这两个都给我。”埃尔温立即提出了要求。

  “对,当然要乘这路车。”另一个在回答她的妹妹。

  埃尔温继续沿大道走去。存在着最佳选择的漂亮街道他全都知道。

  “三个了,”他自言自语道,“是单数。目前来看进展顺利。可惜现在不是半夜时分……”

  她甩着手提包从莱拉旅馆的台阶上走下来,这是当地最好的旅馆之一。她的男伴长着刮得发青的大下巴,跟在她身后,放慢脚步,点着了他的雪茄烟。那位女士长相可爱,没戴帽子,短头发,前额上垂下一绺刘海,这模样看上去就像一个扮演少女的小男孩。这时她在那位模样可笑的对手的贴身护卫下走了过去,埃尔温注意到她的外套翻领上别着一朵人工的鲜红玫瑰,与此同时也看见一块广告牌上的画:一个留着金黄大胡子的土耳其人,三个醒目的大写字母“YES”,底下写着一行小字:“我抽烟只抽东方的玫瑰牌香烟。”

  这样就是四个,可以被二整除,于是埃尔温着急起来,得赶快把这个数字变成单数。大道边的一条小巷里有一家便宜的餐馆,他星期天如果不想吃房东太太做的房客饭,就到这儿来吃。偶尔有一两回他也在这里搜寻姑娘,看上的姑娘中有一个就在餐馆里打工。他走进餐馆,点了他最喜欢吃的菜:血肠配德国酸菜。他坐的餐桌挨着电话。一个戴圆顶礼帽的男子拨通电话,开始热烈地闲聊,那劲头就像是猎狗嗅到了野兔的踪迹。埃尔温抬眼四处瞟瞟,瞟到吧台那里——他原来看见过三四次的那个姑娘就在那儿。她长着一张有雀斑的黄脸,如果土黄色算得上漂亮颜色,那她也能算得上漂亮。她抬起赤裸的双臂摆放洗净的啤酒杯,这时候埃尔温看见了她腋窝里的红色腋毛。

  “好的,好的!”那个男子冲着话筒狂叫。

  埃尔温打了一个饱嗝,舒了一口气,走出了小餐馆。他觉得胃里发沉,需要小睡一阵。老实讲,那双新皮鞋就像螃蟹一样夹脚。天也变了,空气闷热。热腾腾的天上涌起大团大团的半圆形云彩,一团接一团地聚集到一起。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能感觉出家家户户都响起了星期天午后小睡的鼾声。埃尔温上了一辆有轨电车。

  电车开了。埃尔温把他汗津津的苍白的脸转向车窗,可是没有姑娘走过。买车票时他注意到车内通道的另一边坐着一个女人,背冲着他。她戴着一顶黑丝绒帽,穿着一件浅色连衣裙,图案是半透明的淡紫底色上绘着簇拥纠缠的菊花。透过这半透明的图案,隐约可见她衬裙的肩带。这位女士雕像一般的身型引起埃尔温的好奇,想看看她的模样如何。她的帽子动了动,接着像一艘黑色的轮船一样开始掉过头来,这时他像平时那样先把目光移向别处,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望望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男青年,又瞅瞅自己的手指甲,还看了看一个坐在车厢尾部打瞌睡的红脸小老头。如此一来,就为进一步合情合理地四下多望几眼奠定了一个出发点,他把漫不经心的目光移向那位女士,她也正好朝他这边看过来。原来是蒙德太太。她那张已经不年轻的丰满脸庞因天热渗出了红点,两道男性化的剑眉倒竖在目光如棱镜一般锐利的眼睛上方。双唇紧闭,嘴角上挂着一丝略带嘲讽的微笑。

  “下午好,”她用轻柔沙哑的嗓音说道,“过来坐这儿吧。现在我们可以随便聊聊。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只有五个。”埃尔温不好意思地答道。

  “不错,是单数。我建议你就此打住。到午夜时分——噢,对了,我想我还没有告诉你——到了午夜时分,你就到霍夫曼大街来。知道这条街在哪儿吗?到了就在十二号楼和十四号楼之间找。那里本来是块空地,现在将变成一幢有围墙的花园别墅。你选中的几位姑娘将坐在软垫和地毯上等你。我在花园门口迎接你……不过有一点要明白,”她意味深长地笑笑,又说,“我不会随你进去。到时你会记得地方的吧?大门正前方会有一盏崭新的街灯。”

  “噢,还有一事,”埃尔温鼓起勇气说,“让她们先打扮一番——我的意思是让她们看上去和我选中她们时一模一样——也让她们高高兴兴,含情脉脉。”

  “这是自然的啦,”蒙德太太答道,“你对我讲了也好,不讲也罢,方方面面都会如你所愿。不然的话,整桩事情就毫无意义,何必干起来呢,你说是不是?不过,亲爱的孩子,你得承认——你差一点就把我也收作你的妻妾了。别,别,不用害怕,我逗你玩呢。好啦,你到站了。适可而止可谓非常明智。五个也就行了。午夜过几秒再见,哈哈!”

  四

  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埃尔温马上脱掉皮鞋,手脚摊开躺在床上。傍晚时分他醒了过来。邻居家的留声机里飘荡出流畅的男高音,正酣畅淋漓地唱着:“我渴放(望)幸胡(福)——”(1)

  埃尔温开始回想:第一个,白衣少女,她是这一批中最淳朴自然的了。也许我选得心急了点。唉,好吧,急就急了,也没什么害处。接下来玻璃柱站牌跟前的孪生姐妹。涂脂抹粉,青春靓丽。跟她们在一起肯定快活。然后是第四个,莱拉旅馆的玫瑰,像个男孩。这一个也许是最好的。最后一个,啤酒馆里那只狐狸,也不错。可只有五个。不算多嘛!

  他两手放在脑后趴着躺了一会儿,听着那个渴望幸福的男高音,心里想:五个。不,这不行。可惜不是星期一上午:是星期一的话,就可以选前几天见过的三个女售货员——唉,还有那么多的美女等我去发现呢!平时找到最后,总会碰上一个妓女的。

  埃尔温穿上他经常穿的那双皮鞋,梳梳头发,匆匆出了家门。

  快到九点钟时,他又物色到了两个。其中有一个是他在一家咖啡店吃三明治、喝了两杯荷兰杜松子酒时发现的。当时她正兴致勃勃地跟她的男伴说话,那人是个外国人,手指捋着大胡子。说的话他听不懂——不是波兰语就是俄语。她长着一双灰色的眼睛,略微有点斜,瘦削的鹰钩鼻,一笑鼻梁上就布满皱纹。她的小腿长得很标致,一直裸露到膝盖处。埃尔温观察着她,只见她飞快地打着手势,烟灰到处乱弹,落得满桌都是。突然她冒出一个德语词,就像她的斯拉夫语流中忽地打开了一扇窗。这个意外听到的词(德语中的“显然”一词)显然是个信号。另一个姑娘,也就是单子上的第七个,是在一家小型游乐场中国风格的入口处出现的。她穿着一件鲜红的上衣,配一条淡绿色的裙子。两个打打闹闹的乡下青年在她屁股上乱摸,想拉她来陪他们,她用力挣脱他们,乐得高声尖叫,露在衣领外面的脖子都胀了起来。

  “我愿意,我愿意!”她最后喊着说,被两个小伙子架走了。

  五彩缤纷的纸灯笼把游乐场打扮得喜气洋洋。一辆雪橇一般的彩车载着尖叫的游客沿着蜿蜒曲折的轨道呼啸而下,消失在古色古香的斗拱长廊中,然后又呼啸着一头冲进一道新的深渊。一个棚子里有四个穿着紧身内衣和运动短裤的姑娘,坐在四辆自行车的车座上(自行车没有轮子,只有车身、脚踏、手把)——一个穿红,一个穿蓝,一个穿绿,一个穿黄——赤裸的小腿正在使出全力蹬车。她们头顶上方悬挂着一个圆盘,上面转动着红、蓝、绿、黄四根指针。起初是蓝针领先,接着绿针超过了蓝针。一个男人拿着哨子站在一边,几个傻瓜甘愿下赌注,他就收钱。埃尔温盯着那几条健美的腿,它们快要露到腹股沟那儿了,蹬得正起劲。

  她们肯定是极好的舞蹈演员,他心想,四个我都要了。

  四根指针很听话地走到一起,形成一束,最后停了下来。

  “平局!”拿哨子的男人喊道,“比赛结束,全场欢呼吧!”

  埃尔温喝了一杯柠檬汽水,看看手表,朝出口走去。

  十一点钟,十一个女人。我看行了吧。

  他眯缝起眼睛,想象等待着他的欢乐。他很高兴记着穿了一件干净的内衣。

  蒙德太太把这事说得好玄乎,埃尔温笑着心想。她当然会暗中监视我,这有什么不行的呢?这样会更有情趣的。

  他垂着眼往前走,边走边开心地摇头晃脑,偶尔才抬眼察看一下街道的名称。他知道霍夫曼大街离这儿非常远,不过他还有一个钟头的时间,用不着匆忙赶路。天空又像昨晚一样,繁星密布,柏油路面宛如平静的水面熠熠闪亮,城市奇幻的灯光投到路面上,光影悠长。他走过一座大型影院,影院里射出的强光洒满了人行道。走到下一个街口,传来一阵孩子般的短促响亮的笑声,引得他抬头观瞧。

  他看见前面有一个高个子老头,穿着晚礼服,身边走着一个小姑娘——还是个孩子,十四五岁,穿一条黑色低领的宴会裙。全城的人都知道这个老头,见过他的画像。他是个著名的诗人,一只老迈的天鹅,在偏远的市郊离群索居。他步履沉重,显得颇有风度,头戴一顶浅顶软呢帽,头发从帽子底下钻出来,盖在耳朵上,那颜色就像脏兮兮的棉絮。他浆过的衬衫领口处钉着一颗装饰扣,路灯一照,闪闪发光。他的鼻子又瘦又长,在薄嘴唇一侧投下一道斜斜的阴影。经过和以前同样的片刻胆怯后,埃尔温的视线停留在了那个迈着小碎步走在老诗人身旁的女孩脸上。那张脸有点怪,怪就怪在她的眼睛太过明亮,目光飞快地游移。假如她不是个小女孩的话——毫无疑问,她是那老头的孙女——会让人以为她的双唇是涂过口红的呢。她屁股一扭一扭地走着,扭得很轻很轻,两条腿也夹得很紧。她正在问老头什么事情,声音银铃般好听——埃尔温虽没有从心里暗暗发出指令,但他知道他一闪而过的隐秘愿望已经实现了。

  “啊,当然,当然啦!”老头朝小女孩俯下身,哄着她说。

  他们走过去了,埃尔温闻到一股香水味。他回头望望,接着又往前走去。

  “嗨,当心呀。”他突然低语道,猛一下明白过来现在已经是十二个了——成了双数:我必须再找一个——半小时以内就得找到。

  继续找,他觉得有点烦,但同时也高兴,又多了一次机会。

  我顺路过去找一个算了,他对自己说,按下心头一丝隐隐的慌乱。肯定会找到一个的。

  “说不定这一个还是最美的一个呢。”他凝视着光影闪动的夜色大声说道。

  几分钟后,他又体验到了那种熟悉的美妙抽痛——一股凉气直钻太阳穴。他前面走着一个女人,步履轻快。他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他也说不清他为什么如此强烈地盼望赶上她,擦过她的肩,瞧一眼她的脸。当然,谁都可以随便找一些辞藻来描述她的体态,她的肩部动作,她帽子的轮廓——但这又有什么用呢?看得见的线条轮廓之外尚有名堂,是某种特殊的气质,是一种动人心弦的飘逸,引得埃尔温紧追不舍。他大踏步飞快往前赶,却仍然追不上她。街灯的反光带着湿气,在他眼前摇曳闪烁。她走得很稳,她的黑色影子进入街灯的光环中时会拉长,然后滑过墙壁,到了墙边上又会扭曲变形,最后消失了。

  “天啊,我非得瞧瞧她的脸不可,”埃尔温喃喃说道,“时间正在飞逝。”

  过了一阵他就把时间抛诸脑后了。半夜这场奇怪的无声追逐令他陶醉。临了他总算赶上了她,又往前赶了赶,远远超过了她。可是他没有勇气回头看她,只好放慢脚步,结果她赶上来,走得太快,他来不及抬眼她就过去了。他又落后她十步开外。这时他知道了,虽然没见她的脸,她就是他的重要奖品。街道上突然闪起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暗了下去,又亮了起来。有一个广场得横穿过去,那儿一片漆黑。随着高跟鞋清脆的嗒嗒声又一次响起,那女人又走上了人行道。埃尔温紧跟其后,迷迷糊糊,魂不守舍;灯光朦胧,夜气潮湿,还要紧追不舍,他有点晕晕乎乎。

  是什么令他如此着迷?不是她的步态,也不是她的身段,而是别的什么东西,勾魂夺魄,势不可挡,仿佛一层浓密的光晕在她全身上下闪烁。也许只是幻想,想得人心儿狂颤,如醉如痴。要么是那种可以改变整个人生的天赐良机——埃尔温不知道是什么,他只管跟着她,走过柏油路,又走过石子路,就连这些道路也好像在灯光闪烁的夜色中失去了实体一般。

  接着是树木,那些春天里生长的椴树,也加入他的追猎行动:它们发出低语声,响在他的左右两侧,响在他的头顶,响在他的四周。树叶的影子像一个个黑色小心脏,杂乱交错地落在每一盏街灯的灯柱脚下。树上飘来树脂发出的清新香气,他一闻,追得更加来劲。

  又一次,他追得很近了,再跨一步就能与她并肩而行了。不料她突然在一扇铁制的小边门跟前停下脚步,从手提包里摸出钥匙来。埃尔温一时收不住脚,险些撞在她身上。她朝他转过脸来,借着从翠绿的树叶间投下来的街灯灯光,他认出她就是当天上午在一条卵石小径上和一只毛茸茸的小黑狗逗着玩的那个姑娘。他立刻明白过来,立刻想起了她的妩媚,她的温柔,她的热情,她那世所罕见的笑容。

  埃尔温怔怔地看着她,带着一丝苦笑。

  “你该懂得羞耻,”她平静地说,“一边儿去吧。”

  小铁门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了。埃尔温仍然站在已不再低语的椴树下。他四面望望,不知该往哪里去。走出几步后,他看见两只闪耀的气泡:一辆小轿车挨着人行道停了下来。他走上前去,在那个像橱窗里的假人般一动不动的司机肩上拍了拍。

  “告诉我,这是什么街?我迷路了。”

  “霍夫曼大街。”假人干巴巴地说。

  这时,车后面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沙哑、柔和。

  “嘿,是我呀。”

  埃尔温一只手搭在车门上,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

  “我活得快要腻死了,”那声音说道,“我在这里等我的男友。他会带来毒药。我和他将在黎明时分死去。你的事怎么样啊?”

  “得了个双数。”埃尔温说,手指在满是灰尘的车门上划来划去。

  “没错,我知道的,”蒙德太太不动声色地答道,“第十三个原来就是第一个。你干得也太差劲了。”

  “真可惜。”埃尔温说。

  “真可惜。”蒙德太太照说一遍,打起了哈欠。

  埃尔温俯下身,吻了吻她的一只黑色大手套,叉开的五指把手套塞得满满的。然后他轻咳一声,转身走进黑暗之中。他拖着沉重的步子,两腿疼痛,一想起明天是星期一,起床会多么费劲,心里就好生郁闷。

  * * *

  (1) 歌者带有德国口音,将“I want to be happy”唱成了“I vant to be happee”。

内容来源于网络,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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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我曾经去阿尔萨斯旅行,那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不是坐火车,因为那种乏味的旅行给您留下的印象,只能是被铁轨和电报线分割得七零八落的景色;而是徒步行走,身背行囊,手持硬棍,身边跟着一个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