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短篇:杀手
亨利餐室的门开了,两个人走进来。他们挨着柜台坐下。
“你们吃什么?”乔治问他们。
“我不知道,”其中一个说。“你想吃什么,艾尔?”
“我不知道,”艾尔说。“我不知道想吃什么。”
外边,天黑了下来。窗外的路灯亮了。柜台前这两个人在看菜单。尼克·亚当斯在柜台另一头打量他们。他们进来的时候,他正跟乔治在说话。
“我要一客烤猪里脊,配苹果酱和土豆泥,”第一个人说。
“这菜还没做出来。”
“那你为什么写在这上面?”
“那是正餐,”乔治解释。“六点钟才供应。”
乔治看看柜台后面墙上的钟。
“现在五点。”
“钟上是五点二十分,”第二个人说。
“这钟快二十分。”
“嘿,该死的钟,”第一个说。“你们有什么吃的?”
“有各种三明治,”乔治说。“你可以要火腿蛋、熏肉蛋、牛肝熏肉,要不,来一块牛排。”
“我要一客炸鸡肉丸,加青豆、奶油沙司和土豆泥。”
“那是正餐。”
“我们要的都是正餐,嗯?你们就是这样干买卖。”
“有火腿蛋、熏肉蛋、牛肝——”
“我要火腿蛋,”名叫艾尔的那个人说。他头戴礼帽,身穿胸前横扣的黑大衣。他的脸又小又白,绷紧着嘴唇。他围着一条丝围巾,戴着手套。
“我要熏肉蛋,”另一个说。他的身材跟艾尔差不多。他们的脸相不一样,可是穿戴得像一对双胞胎。两人穿的大衣都显得太紧。他们坐在那儿,身子往前倾,胳膊肘搁在柜台上。
“有什么喝的?”艾尔问。
“啤酒、佐餐酒、姜汁水,”乔治说。
“我问你有什么喝的 [1] ?”
“就是我说的那一些。”
“这是个怪逗的镇子,”另一个说。“人们管它叫什么?”
“顶峰 [2] 。”
“听说过吗?”艾尔问他朋友。
“没有,”那朋友说。
“人们在这儿晚上干什么?”艾尔问。
“吃正餐,”他朋友说。“他们都上这儿来,吃正经八百的大菜。”
“对啦,”乔治说。
“原来你觉得对?”艾尔问乔治。
“当然。”
“你这小子挺聪明,是不?”
“当然,”乔治说。
“嘿,你不聪明,”另外那个小个子说。“他聪明吗,艾尔?”
“他笨,”艾尔说。他转向尼克。“你叫什么名字?”
“亚当斯。”
“又是个聪明小子,”艾尔说。“他不是个聪明小子吗,麦克斯?”
“这镇上多的是聪明小子,”麦克斯说。
乔治把两盆菜放在柜台上,一盆火腿蛋,一盆熏肉蛋。他放下两碟炸土豆做配菜,关上通厨房的那扇小窗。
“哪一盆是你的?”他问艾尔。
“你不记得了?”
“火腿蛋。”
“真是个聪明小子,”麦克斯说。他探身向前拿了火腿蛋。两人都戴着手套吃。乔治看着他们吃。
“你在看什么?”麦克斯望着乔治。
“没看什么。”
“你就是在看。你是在看我。”
“说不定这小子是存心闹着玩的,麦克斯,”艾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用笑,”麦克斯对他说。“你根本不用笑,明白吗?”
“没关系,”乔治说。
“他以为没关系。”麦克斯对艾尔说。“他以为没关系。这话讲得多妙。”
“唔,他是个思想家,”艾尔说。他们继续吃。
“柜台那头那个聪明小子叫什么名字啊?”艾尔问麦克斯。
“嗨,聪明小子,”麦克斯对尼克说。“你绕到柜台后边去,陪陪你的男朋友。”
“什么意思?”尼克问。
“没什么意思。”
“你最好绕到后边去,聪明小子,”艾尔说。尼克绕到了柜台后边。
“什么意思?”乔治问。
“他妈的你甭管,”艾尔说。“谁在厨房里?”
“那个黑人。”
“什么意思,那个黑人?”
“做菜的黑人。”
“叫他进来。”
“什么意思?”
“叫他进来。”
“你们以为你们是在什么地方?”
“我们知道得很清楚是在什么地方,”那个叫麦克斯的人说。“我们的样子傻吗?”
“你说傻话,”艾尔对他说。“你他妈跟这小子吵什么?听着,”他对乔治说,“叫那黑人到这儿来。”
“你们要对他干什么?”
“没什么。动动脑子嘛,聪明小子。我们会对黑人干什么?”
乔治打开通厨房的小窗。“塞姆,”他叫道。“你进来一会儿。”
通厨房的门开了,黑人走进来。“什么事?”他问。柜台边的两人看了他一眼。
“行啦,黑鬼。你就站在那儿,”艾尔说。
黑人塞姆腰系围裙站着,看着这两个坐在柜台前的人。“是,先生,”他说。艾尔从凳子上下来。
“我陪黑鬼和这聪明小子回厨房去,”他说。“回厨房去,黑鬼。你跟他一起去,聪明小子。”这小个子跟在尼克和厨子塞姆的后面,走进厨房。他们一进门就把门关上了。叫麦克斯的那个人坐在柜台前,面对着乔治。他不看乔治,却看着柜台后边那面宽大的镜子。亨利餐馆原来是由一家小酒店翻造后卖饭菜的。
“唔,聪明小子,”麦克斯说,眼睛盯着镜子,“你干吗不说话?”
“你们这是干什么?”
“嗨,艾尔,”麦克斯叫道,“聪明小子想知道这是干什么。”
“你干吗不告诉他?”艾尔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你想这是干什么?”
“我不知道。”
“你怎么想?”
麦克斯一边说话,眼睛一直盯着镜子。
“我不愿意说。”
“嗨,艾尔,聪明小子说他不愿意说他以为这是干什么。”
“好啦,我听得见,”艾尔在厨房里说。他已经用番茄沙司瓶子撑开了那扇把菜盆送回厨房的小窗。“听着,聪明小子,”他从厨房里对乔治说。“你在柜台边站得过去一点。麦克斯,你往左边靠一靠。”他像是照相师在布置拍团体照。
“你说呀,聪明小子,”麦克斯说。“你看要发生什么事了?”
乔治一句话也不说。
“我来告诉你,”麦克斯说。“我们要杀一个瑞典佬。你认识一个名叫奥尔·安德瑞森的大个子瑞典佬吗?”
“认识。”
“他天天晚上到这儿来吃饭,对不对?”
“有时候来。”
“他六点钟到这儿来,对不对?”
“要来就六点。”
“这些我们都知道,聪明小子,”麦克斯说。“说说别的吧。看过电影吗?”
“偶尔看看。”
“你应该多看看电影。像你这样的聪明小子,看看电影有好处。”
“你们为什么要杀奥尔·安德瑞森?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事?”
“他压根儿没机会对我们干什么事。他见都没见过我们。”
“而且他只能见我们一次,”艾尔从厨房里说。
“那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乔治问。
“我们要为一个朋友杀死他。只为了帮帮一个朋友的忙,聪明小子。”
“闭嘴,”艾尔从厨房里说。“你说得他妈的太多了。”
“我得让这聪明小子开开心啊。你说呢,聪明小子?”
“你说得他妈的太多了,”艾尔说。“那黑鬼跟我这聪明小子自己在开心哪。我把他们捆得像修道院里的一对女朋友。”
“我看你在修道院待过的吧?”
“说不准啊。”
“你住过正经八百的犹太修道院。你就在那里待过。”
乔治抬眼看了看钟。
“如果有什么人进来,你跟他们说厨子下班了,要是他们不肯走,你就说你自己到厨房给他们做去。听明白了,聪明小子?”
“听明白了,”乔治说。“事后你们要把我们怎么办?”
“那要看情况啰,”麦克斯说。“这种事你一时间不好说。”
乔治抬眼看钟。六点一刻。临街的门开了。一名电车司机走进来。
“你好呀,乔治。”他说。“晚饭有了吗?”
“塞姆出去了,”乔治说。“大概过半小时回来。”
“那我上街那一头去吧,”司机说。乔治看钟。六点二十分。
“干得好,聪明小子,”麦克斯说。“你真是个地道的小绅士。”
“他怕我崩掉他的脑袋,”艾尔从厨房里说。
“不,”麦克斯说。“不是这么回事。聪明小子人不错。是个好小子。我喜欢他。”
六点五十五分时,乔治说,“他不会来了。”
还有两个人来过餐馆。其中有一次,乔治进厨房做了一客火腿蛋三明治“外卖”,给那个人带回去吃。在厨房里,他看见艾尔,礼帽搭在后脑勺,坐在小窗边的凳子上,一支枪管锯短的猎枪的枪口挨在架子上靠着。尼克和厨子背靠背蹲在角落里,两人嘴里各塞了一条毛巾。乔治做好了三明治,用油纸包上,装进纸袋,带进餐室,那人付了钱便走了。
“聪明小子样样都会干,”麦克斯说。“他会做菜,什么都会。你可以教出一个好老婆来,聪明小子。”
“真的吗?”乔治说。“你的朋友奥尔·安德瑞森不会来了。”
“我们再等他十分钟,”麦克斯说。
麦克斯看着镜子和钟。时针指着七点,接着七点零五分。
“来吧,艾尔,”麦克斯说。“我们还是走吧。他不会来了。”
“最好再等他五分钟,”艾尔从厨房里说。
这五分钟内进来了一个人,乔治说厨子病了。
“真见鬼,你们干吗不再雇一个厨子?”那人说。“你们不是在开小饭店吗?”他走出去了。
“走吧,艾尔,”麦克斯说。
“这两个聪明小子跟黑人怎么办?”
“他们没问题。”
“你以为没问题?”
“当然。我们完事了。”
“我不喜欢这样,”艾尔说。“干得拖泥带水。你话说得太多。”
“嘿,管它呢,”麦克斯说。“我们得寻寻开心,不是吗?”
“反正你说得太多,”艾尔说。他从厨房出来。他的大衣太紧,那锯短的猎枪在腰部下面微微鼓起。他戴着手套把大衣拽平。
“再见,聪明小子,”他对乔治说。“算你走运。”
“这倒说对了,”麦克斯说。“你该去赌赛马,聪明小子。”
两人走出门去。乔治从窗户望着他们从弧光灯下走过,穿过街去。他们大衣紧,帽子高,像一对演杂耍的搭档。乔治推开对开弹簧门,走进厨房,给尼克和厨子松了绑。
“我吃不消啦,”厨子塞姆说。“我吃不消啦。”
尼克站起身来。他从没让人在嘴里塞过毛巾。
“我说,”他说。“管他呢?”他想说句大话来消消气。
“他们要杀奥尔·安德瑞森,”乔治说。“他们想等他进来吃饭的时候枪杀他。”
“奥尔·安德瑞森?”
“错不了。”
厨子用两只拇指摸摸两只嘴角。
“他们都走了?”他问。
“是呀,”乔治说。“他们已经走了。”
“我不喜欢这种事,”厨子说。“我压根儿一点也不喜欢。”
“听着,”乔治对尼克说。“你最好去看看奥尔·安德瑞森。”
“好吧。”
“你们最好一点也别插手,”厨子塞姆说。“你们最好离这事远远的。”
“你不想去就别去,”乔治说。
“纠缠在里头对你们一点没好处,”厨子说。“你们别卷进去。”
“我要去看他,”尼克对乔治说。“他住在什么地方?”
厨子转身走了。
“毛孩子总是自以为是,”他说。
“他住在那边的赫希寄宿舍,”乔治对尼克说。
“我要上那边去。”
外边,弧光灯从光秃秃的树枝间照下来。尼克沿电车轨道向街的另一头走去,走到下一盏弧光灯下,拐上一条小街。街旁第三座房子就是赫希寄宿舍。尼克走上两级台阶,按了下门铃。一个女人来开门。
“奥尔·安德瑞森在这儿住吗?”
“你要见他?”
“是啊,他要是在家的话。”
尼克跟随那女人走上一段楼梯,朝后走到过道的一端。她敲敲门。
“谁啊?”
“有人来看你,安德瑞森先生,”女人说。
“我是尼克·亚当斯。”
“进来。”
尼克推开门,走进房里。奥尔·安德瑞森正和衣躺在床上。他曾是重量级拳击手,个子太高,床容不下。他枕着两个枕头躺着。他没有看尼克。
“什么事?”他问。
“我刚才在亨利餐室,”尼克说,“有两个家伙走进来,把我跟厨子绑起来,他们说要来杀你。”
他的话听来有点可笑。安德瑞森没说什么。
“他们把我们关在厨房里,”尼克继续说。“他们要等你进来吃饭时枪杀你。”
奥尔·安德瑞森望着墙,什么也不说。
“乔治认为我最好来告诉你一声。”
“我对这事什么办法也没有,”奥尔·安德瑞森说。
“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是什么样子。”
“我不想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奥尔·安德瑞森说。他望着墙。“谢谢你跑来告诉我。”
“那没什么。”
尼克望着躺在床上的这条大汉。
“要不要我去报告警察?”
“不,”奥尔·安德瑞森说。“那没有什么用。”
“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没有。没有什么忙可以帮。”
“说不定就是吓唬吓唬。”
“不。这不是吓唬。”
奥尔·安德瑞森翻过身去,面朝墙壁。
“只是有一点,”他朝着墙说,“我还没有打定主意要不要出去。我在这儿待了一整天啦。”
“你不能离开这个镇吗?”
“不,”奥尔·安德瑞森说。“这么跑来跑去,我跑够了。”
他望着墙。
“现在没有什么办法了。”
“你不能想办法把这事解决吗?”
“不能。我得罪了人。”他仍然用这样平板的声音说话。“没有什么办法。过一会儿,我会打定主意到外边去的。”
“我还是回去找乔治吧,”尼克说。
“再见,”奥尔·安德瑞森说。他没有朝尼克的方向看。“谢谢你来一趟。”
尼克走出去。他关门的时候,看见奥尔·安德瑞森和衣躺在床上,正望着墙壁。
“他在房里待了一整天啦,”楼下的女房东说。“我看他是身子不舒服。我跟他说,‘安德瑞森先生,像这么秋高气爽的日子,你该出去散散步,’可是他不愿意出去。”
“他不想出去。”
“他不舒服,真叫人难过,”女人说。“他是个大好人。你知道,他过去是吃拳击饭的。”
“我知道。”
“你不看他脸上那副样子 [3] 是不会知道的,”女人说。他们站在临街的门里说话。“他还挺和气。”
“好吧,赫希太太,再见了,”尼克说。
“我不是赫希太太,”女人说。“这房子是她的。我只是替她看管的。我是贝尔太太。”
“好吧,再见,贝尔太太,”尼克说。
“再见,”女人说。
尼克沿着黑暗的街道走回去,走到拐角上的弧光灯下,然后沿着电车轨道走到亨利餐室。乔治在里头,在柜台后面。
“你见奥尔了吗?”
“见了,”尼克说。“他在自己屋里,不肯出来。”
厨子听见尼克的声音,从厨房推开门。
“我听都不想听,”他说着关上门。
“你告诉他了吗?”乔治问。
“当然。我告诉了他,不过他全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打算怎么办?”
“没怎么办。”
“他们会杀死他的。”
“我看会杀死他的。”
“他一定是在芝加哥卷进了什么事。”
“我看也是,”尼克说。
“真是糟糕的事情。”
“可怕的事情,”尼克说。
他们没有说下去。乔治伸手朝下拿过一条毛巾来擦柜台。
“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事?”尼克说。
“出卖了什么人。他们就因为这个要杀他。”
“我要离开这个镇,”尼克说。
“行,”乔治说。“走了也好。”
“他明明知道自己就会送命,还在屋里等着,我想起来就受不了。这他妈的太可怕了。”
“那,”乔治说,“你最好别去想它啦。”
董衡巽 译
(首次发表于《斯克里布纳氏杂志》1927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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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烈性酒。
[2] 原文为Summit,为芝加哥西郊一小镇,就在海明威家乡橡树园镇以南。
[3] 职业拳击家往往被打断鼻梁骨、耳朵给打开花,脸容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