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短篇:流浪汉
四十天以来,他走呀走,到处找工作。他离开家乡芒什省[2]的维尔-阿瓦雷村,是因为没有活儿干。他是盖房子的木匠,今年二十七岁,手艺好,也勤劳。他在家吃了两个月的闲饭;他,作为长子,在普遍失业的环境里,竟然只能叉着两只有力的胳膊,一筹莫展。家里的面包越来越紧张;两个妹妹去外面打短工,但是挣得很少;而他,雅克·朗岱尔,最身强力壮的人,却什么也不做,因为没有什么可做,只能分吃别人挣来的汤。
他去村公所打听;秘书回答说,在中部大区找得到活儿干。
于是他带着身份证件和工作证明,兜里揣着七法郎,用一块蓝手巾包着一双替换鞋、一条短裤和一件衬衫,拴在一根木棍的头儿上往肩上一扛,出发了。
他在没有尽头的大路上不停地走,不论白天和夜晚,不管日晒和雨淋,但总也走不到那工人们找得到活儿干的神秘的地方。
他起初固执地认为,既然自己是盖房木匠,那就只有盖房子的木工活才能做。可是,无论他到哪个工地荐工,人家都回答说刚刚解雇了一批人,因为没有人订活儿。他实在走投无路,只好决定在路上遇到什么活儿都干。
所以,他先后做过挖土工、马棚伙计、开石匠;他劈过木头,修过树枝,挖过井,和过灰浆,捆过柴,在山上放过羊,每回只能挣几个苏;因为他必须把价钱压到低得可怜,才能打动吝啬的老板和乡下人的心,偶尔得到两三天的工作。而现在,他又有一个星期什么活儿也没找到了;他身无分文,只能吃上几口面包,那还是他沿路挨家串户哀求,主妇们发善心施舍的。
天渐渐黑下来,雅克·朗岱尔精疲力竭,两腿瘫软,肚里空空,灰心丧气,赤着脚在大路边的草地上走着,因为他舍不得穿他的最后一双鞋,而另一双早就报废了。这是个星期六,临近秋末了。风在树丛里呼啸,也推动着天空的灰色浓云迅速翻滚。眼看就要下雨了。在这礼拜日的前夕,白日将近的时刻,乡间空无一人。田野上东一个西一个矗立着的脱过粒的麦秸垛子,就像大得吓人的黄色蘑菇;地里已经播下来年庄稼的种子,看上去光秃秃的。
朗岱尔感到饥饿,那是一种野兽般的饥饿,狼吃人就是受这种饥饿的驱使。他累极了,把步子跨得大一些,为的是能够少迈几步。头很沉,血在太阳穴嗡嗡响,眼通红,口干舌燥。他紧紧握住那根木棍,真想遇到随便哪个回家吃晚饭的过路人,就狠狠抽他一顿。
他不停地向大路两边张望,眼里出现的是翻过的地里还残留着刨出来的土豆的景象。如果真能找到几个土豆,他一定会拣些枯枝,在沟里生一堆小火,把圆圆的土豆烤熟,先在冰冷的手里捧着,因为太烫,然后好好地美餐一顿。
可惜那季节已经过了,他只能去田垄里拔一个生萝卜啃。
这两天他想得很多,连迈着大步走路的时候,也会不自禁地大声自言自语。在这以前,他把精神和仅有的那点能耐都用在找工作。而现在,疲倦,千方百计找工作却每每落空,到处碰壁,频遭辱骂,睡在草地上过夜,经常挨饿,时刻感受到居家常乐的人对流浪汉的轻蔑,天天被人责问:“你为啥有家不待?”总要为替力大劲足的勤劳的臂膀找活儿干而发愁,惦记在家里生活困顿的父母,这一切让他的怒气每一天、每小时、每分钟地积聚,终于令他义愤满腔。这义愤又化作简短的责骂,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
他一边赤着脚在滚动的石子上踉踉跄跄地走,一边抱怨:
“不幸啊……不幸啊……这帮猪猡……竟然让一个人……一个木匠活活饿死……这帮猪猡……分文没有……分文没有……瞧,下雨了……这帮猪猡!……”
他恨命运不公,恨自然这瞎了眼的伟大母亲偏心、凶残和阴险,但是却归罪于人,所有的人。
他看着在这晚饭时分从各家房顶上冒出的缕缕灰色的炊烟,咬牙切齿地连声咒骂:“这帮猪猡!”他恨不得闯进其中的一家,打死房里的居民,在饭桌上取而代之;却没有想一想,那又将是另一种不公,而且是人为的,叫做施暴和盗窃。
他一遍又一遍地说:“现在,我连活命的权利都没有了,既然他们听凭我饿死也不管……我的要求仅仅是给我工做,可即使这样……这帮猪猡!……”四肢的痛苦,肚里的痛苦,心里的痛苦,像一股可怕的醉意冲上脑袋,以至他的脑海里生出这样一个简单的想法:“我有权活命,既然我会呼吸,既然空气是大家的。因此,他们没有权利让我连面包也没得吃!”
雨还在下,又细,又密,又凉。他停下来,喃喃地说:“不幸啊,还要走一个月才能到家……”他现在的确是在回家的路上,因为他已经明白,还不如回自己的家乡,那里的人认识自己,不管做点儿什么,总比在大路上流浪,到处招人怀疑要好。
即使盖房木工的活儿不好找,还可以当小工、灰浆工、挖土工、碎石工。哪怕一天只挣二十苏,总有什么可以口了。
他用最后一块已经破烂不堪的手巾围住脖子,免得冰冷的雨水流到前胸后背。但是没多久,他就感觉到雨水已经渗透了一层单薄的布衣。他向四面张望着,眼里充满了忧郁,因为他是个走投无路的人,不知道何处可以藏身,何处可以安枕,世界虽大却没有他的存身之地。
夜来了,黑暗笼罩着田野。他远远看见一片草地上有一个深色的东西,原来是一条母牛。他迈过路边的沟,朝那条牛走去,其实并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
他走到牛跟前,牛朝他抬起了大脑袋。他想:“要是有个水罐,我就能喝点儿奶了。”
他看着牛,牛看着他。后来,他朝它肚子上狠踢了一脚,说了声:“起来。”
那牲口慢吞吞地站起来,沉甸甸的乳房也耷拉下来。他仰面躺在牛的两腿中间,喝起奶来,喝了很久很久,一边喝一边用两只手挤那个胀鼓鼓、热乎乎、带着牛圈气味的乳房,一直喝到这活生生的源泉里滴奶不剩。
这当儿雨下得更紧了,整个平原光秃秃的,看不到一处可以躲雨的地方。他很冷,只能远远地望着树丛中一家的窗子里闪亮的灯光。
母牛又吃力地躺下。他在它旁边坐下来,抚摸着它的头,感谢它为自己充了饥。牛鼻孔里出来的气息像两股水蒸气喷在夜晚的空气里,掠过这工匠的脸。他心想:“你这里面倒不冷。”
于是,他把两只手伸到牛的腿下面,在它胸脯上来回摩擦,好得到一点儿热乎气。这时他忽然来了个主意,就是躺下来,偎着这个温暖的大肚子过一夜。于是他找了一个位置,舒舒服服地卧下来,正好把头贴在那个刚才喂他奶吃的厚实的乳房上。他心力交瘁,立刻就睡着了。
不过,他中间也醒了好几次,不是因为脊背冷,就是因为肚子冷,这要看是身体的哪一面贴着牛的肋部;于是他就翻个身,以便温暖和煨干暴露在夜间寒气里的哪个部分;很快又沉沉入睡。
一只公鸡打鸣把他叫了起来。晨曦就要出现;雨已经不下了;天色明净。那母牛还在休息,嘴伏在地上。他弯下身,两手按着地,吻了一下它那湿润肥厚的大鼻子,说:“再见啦,我的美人儿……下次再见……你是个好心的牲口……再见啦……”
说完,他就穿上鞋,上路了。
他在一条大路上一直往前走,走了两个钟头;后来,他实在太疲倦,就在一片草地上坐下。
天已经大亮。教堂的钟声响了。身穿蓝色罩衫的男人,头戴白色软帽的女人,或步行,或乘马车,开始在路上来来往往,去邻村和朋友或家人共度星期日。
一个肥胖的乡下人走过来。他赶着二十来只惊惶得哀叫的绵羊,由一只敏捷的狗维持着羊群的队形。
朗岱尔站起来,行了个礼:“您没有什么活给我这个快要饿死的工匠做吗?”他问。
对方恶狠狠地看了流浪汉一眼:
“我有活也不会给路上碰见的人做。”
盖房木匠只得又回到沟边坐下。
他等了很久,注视着从他面前穿梭来往的乡下人,想找一个相貌和善、看上去富有同情心的,再开始恳求。
他选中了一个身穿礼服、肚子上挂一条金链子的乡绅。
“我找工作找了两个月,”他说,“什么也没找到;我口袋里一点钱也没有了。”
那位半绅半乡的先生回答:
“你应该读读村口贴的那张告示——本乡辖区严禁乞讨。——告诉你,我是这里的村长;你要是不赶快滚开,我就叫人把你抓起来。”
朗岱尔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嘟哝道:“您要是乐意,干脆叫人把我抓起来,我求之不得;至少,我不会饿死了。”
他又回到那沟边坐下。
过了一刻钟,果然,两个宪兵出现在大路上。他们慢慢地走着,肩并肩,大摇大摆;漆皮的帽子、黄色的皮饰件以及皮饰件上的金属扣子在阳光下熠熠闪耀,仿佛专门在吓唬坏人,好让他们老远就可以望风而逃。
盖房木匠明白他们是冲着他来的,可是他并不着慌,反倒突然产生了一种意愿,要顶撞他们一下,让他们抓去,以后再报仇。
他们像是没有看见他,迈着军人的沉重步伐,跟鹅行似的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等走到他面前,突然装作刚发现他,停住脚步,用威吓和凶狠的眼光打量他。
班长走到跟前,问:
“你在这儿干什么?”
他神色不惊地回答:
“我歇会儿。”
“你从哪儿来?”
“要把我到过的地方都告诉你,怕是一个钟头也打不住。”
“你上哪儿去?”
“维尔-阿瓦雷。”
“这地方在哪儿?”
“在芒什省。”
“那是你家乡?”
“那是我家乡。”
“你干吗离开那儿?”
“找工作。”
这千篇一律的搪塞之词终于激怒了班长,他转过脸去朝着随从的宪兵,气愤地说:
“这些家伙都这么说。不过瞒不了我。”
然后他又问:
“你有证件吗?”
“有,我有。”
“拿给我看。”
朗岱尔从衣袋里掏出证件和证明,递给这宪兵;这些纸张已经肮脏和磨损得快成碎片儿了。
这宪兵磕磕巴巴、费劲地念了一遍,确认它们倒也都正规,就还给了他;不过却满脸的不高兴,好像感到让一个比自己更鬼的人耍了似的。
他琢磨了一会儿,又问:
“你身上有钱吗?”
“没有。”
“一点也没有?”
“一点也没有。”
“一个苏也没有?”
“一个苏也没有。”
“那么,你靠什么活?”
“靠人家给点儿。”
“这么说,你要饭?”
朗岱尔坚决地回答:
“是的,只要能要到。”
那宪兵于是宣布:“你既无经济来源也无职业,在大路上流浪和乞讨,被我当场抓住;我命令你跟我走。”
“你愿意去哪儿都行。”他说。
他没等再下令,就自动站到两个宪兵之间,还加上一句:
“好呀,把我关起来吧。下雨的时候倒有个遮头。”
他们就向村子走去。透过掉光了叶子的树丛,已经可以望见四分之一法里远的村舍的瓦顶。
他们走进村子时,正赶上望弥撒。广场上挤满了人,立刻形成了两道人篱,观看坏人经过,后面还跟着一群兴高采烈的孩子。男男女女的村民,看着这被捕的人夹在两名宪兵中间,眼里都冒出同仇敌忾的火花,恨不得用乱石砸死他,用指甲抓下他一层皮,用脚把他踩成肉泥。人们互相打听着,他是偷了东西还是杀了人。肉铺老板曾在北非殖民地当过骑兵,他断言:“这是个逃兵。”烟草零售商自信认出:就是这个人当天早上给了他一张五十生丁的假币。而五金制品商则不容置疑地认定:他就是警察当局找了半年还没有抓到的杀害寡妇玛莱的凶手。
两个宪兵把朗岱尔带进村议会大厅。他在那里又见到村长,端坐在议事桌前,村里的小学教师坐在旁边充当他的助理。
“哈哈!”这位行政官员嚷道,“又见到你啦,兔崽子。我说嘛,我会把你关起来的。喂,班长,是怎么回事?”
班长回答:“一个流浪汉,没着没落的流浪汉,村长先生;据他供认,他既无经济来源,身上也没带钱,乞讨和游荡时被当场抓住;证明和纸张倒是都完备。”
“把他的纸张给我看看。”村长说。他接过来,看了又看,还给他,然后下令:“搜他的身。”把朗岱尔搜了一通,什么也没搜出来。
村长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他只得又向工匠发问:
“今天早上,你在大路上干什么?”
“我在找工作。”
“找工作?……在大路上?”
“您倒说说看,要是我躲在树林里,怎么能找到工作?”
他们俩就像属于两个敌对种类的野兽一样,怀着深仇大恨似的对视了好一会儿。那行政官员才又说:“我这就让人把你放了,不过当心别让我再抓到你!”
盖房木工回答:“您还是把我留下吧,我求之不得啦。老在大路上东跑西颠,我受够了。”
村长板起脸来说:
“别啰唆。”
然后,他就命令两个宪兵:
“你们把这个人押到村外两百米的地方,让他继续走他的路。”
那工匠说:“至少,您也要让人给我点儿吃的呀。”
村长火了:“还要管你吃!哈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
可是朗岱尔仍然坚定地说:“如果您还让我饿着肚子,那就是逼我去干坏事,你们可别怪我,你们这些阔佬。”
村长已经站了起来,又说了一遍:“快把他带走,不然我可真要发火了。”
两个宪兵于是抓住盖房木匠的胳膊,把他拉了出去。他并不抗拒,再次穿过村子,回到大路上。宪兵把他带到离界石二百米远的地方。班长说:“到了,滚吧,千万别让我在这一带再看见你;不然,有你好看的。”
朗岱尔什么也没回答,就上路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他一直往前走了约莫一刻钟,也许二十分钟;他头昏脑涨,什么也不再想。
可是突然,路过一座小屋的时候,那屋子的窗户半开着,一股炖肉的香味沁入他的胸膛。他干脆停在这个小屋前面,不再往前走。
饥饿,强烈、难忍、令人发狂的饥饿,让他满腔怒火,差点儿激使他像野人一样朝这房屋的墙上撞去。
他愤怒地大喊:“他妈的!这一次,非要他们给我些吃的不可。”说着,他抡起木棍使劲敲起门来。没有人回答;他敲得更用力了,还一边叫喊:“喂!喂!喂!里面的人!喂!开门!”
没有一点动静。于是,他走到窗边,推开窗。关在厨房里的空气,那满含着热肉汤、熬熟的肉和白菜香味的空气,冲到户外的寒冷空气里来。盖房木匠纵身一跳,就进了屋。桌子上已经摆好两份餐具。房主人大概望弥撒去了,把午饭,也就是特为礼拜日准备的美味炖肉,还有荤菜浓汤,都放在火上煨着。
壁炉台上,一个新鲜面包,两边各有一个似乎还装得满满的酒瓶,等待着开饭。
朗岱尔首先冲向那面包,使出能掐死人的狠劲儿把面包掰开,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过炖肉的香味很快就把他吸引到壁炉旁,他打开锅盖,把叉子伸进锅里,叉出一大块细绳捆着的牛肉。他又取了些白菜、胡萝卜、洋葱,直到把盘子装满。他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放,就像在自己家一样进起餐来。等他把那一大块肉全吞下肚,而且还吃了许多蔬菜,他发觉渴得厉害,便走去把放在壁炉台上的酒拿过一瓶来。
他一看倒进杯里的酒,就认出是烧酒。管他去,烧酒就烧酒,这家伙是热性的,正好可以给他暖和一下筋骨;挨了那么一场冻,这可是好东西。他就喝起来。
他觉得这酒果然好,因为他已经很长时间滴酒未进。他又给自己满上一杯,两口就喝光。他几乎立刻感到精神焕发,因为酒精让他心满意足,就好像一股巨大的幸福感也随之流进了肚子一样。
他继续吃着,不过没有那么快了,而是慢慢地咀嚼,面包蘸着肉汤吃。他浑身的皮肤都变得发烫;特别是脑门儿,血直往上冲。
不过,突然,远处响起了钟声。弥撒快结束了。如果说是因为害怕,不如说是出于本能,那指导所有面临危难的生灵并让他们变得机敏的本能,盖房木匠站了起来;他把剩下的面包塞进一个衣兜,把那瓶烧酒塞进另一个衣兜,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向大路上窥望。
大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他于是跳到窗外,又赶起他的路来;不过他没有走大路,而是穿越田野向一片已经在望的小树林逃去。
他此刻觉得自己又警觉、又能干,因此很愉快,对自己刚才的表现十分满意。他觉得自己又变得非常灵巧;田间的藩篱,他并着两脚,一蹦就越了过去。
一走到小树林,他就掏出那瓶酒,一边走一边大口大口地喝起来。他的头脑已经昏了,眼睛也发花了,两条腿像弹簧似的一缩一伸。
他唱起那首古老的民歌:
啊!采草莓,
真叫美!
真叫美!
他现在走在一片厚厚的青苔上。那青苔湿润而又鲜嫩,踩着就像绵软的地毯。他忽地心血来潮,像个孩子似的想翻几个跟头。
他一鼓劲儿,翻了一个跟头;爬起来,又翻了一个。每翻一个跟头,他就唱一遍:
啊!采草莓,
真叫美!
真叫美!
突然,他发现自己来到一条地势低洼的路的边沿,向下一看,只见一个高个儿姑娘,像是一个回村里去的女佣,两手各拎着一桶牛奶;桶上都有个铁箍,免得碰着身子。
他探出身,窥伺着她,眼里冒着火花,就像狗见到鹌鹑。
她发现了他,仰起脸,笑了起来,大声对他说:
“刚才唱歌的是你吗?”
他没有回答,径直跳到洼地里,尽管那个坡面至少有六尺高。
看到他突然立在自己的面前,那姑娘惊呼一声:
“见鬼,你吓了我一跳!”
可是他已经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了,他醉了,疯了,一股比饥饿还难压抑的癫狂已经让他忘乎所以,酒精和盛怒已经令他极度亢奋。一个男人两个月以来一无所获,那盛怒是无法克制的,何况他喝醉了酒,而且他又年轻,充满活力,大自然在他男性的强壮肌体里播下的欲望的火种燃烧得正旺。
那姑娘被他的脸、他的眼睛、他半张着的嘴和他伸出的两只手吓坏了,直往后退。
他抓住她的肩膀,一句话也不说,把她翻倒在路上。
她一撒手,两个奶桶咣咣滚了开去,把奶泼得满地。她先是大叫,后来明白在这旷野里叫也没人听得见,而且看出他并不想害她的命,也就顺从了,既不太勉强,也不很生气,因为这小伙子虽强壮,可是说真的并不太粗暴。
等她又站起身来,想到那两桶泼掉的牛奶,立刻火冒三丈。她脱下一只脚上的木鞋,这回可是她扑向那男的了,如果他不赔偿她的牛奶,她就砸碎他的脑壳。
而他呢,没料到会有这次猛烈的攻势,酒也有点儿醒了,不知如何是好,对自己刚才干的事也有些后怕,于是撒开两腿急忙逃跑。她连连用石子砸他,好几次击中他的脊背。
他跑了很久很久,后来累极了,还从来没有累到过这种程度。他的两腿疲软得再也支持不住了,脑子里乱糟糟的,什么都记不得,什么都不再想。
他靠着一棵树干坐下来。
五分钟以后,他就睡着了。
他被人猛地推醒,睁开眼,模模糊糊看见两顶漆皮三角铜帽俯在他身边,早上打过交道的那两个宪兵正抓住他,捆绑他的胳膊。
“我就知道你会再落到我手里!”宪兵班长幸灾乐祸地说。
朗岱尔一言不答,站了起来。那两个人推搡着他,并且随时准备着,只要他稍有一个动作,就狠狠揍他一顿,因为他现在已经是他们的猎获物,注定要关进监狱的。这些专门逐猎罪犯的人,既然抓住了他,是再也不会放过他的。
“走!”宪兵班长发令。
他们动身了。夜晚正在来临,把秋天浓重凄凉的暮色布满大地。
半个钟头以后,他们来到村里。
所有的人家都敞开着大门,因为人们都知道出了大事,男女乡民无不义愤填膺,仿佛每个男人都曾被他盗窃,每个女人都曾遭他强奸,他们都想看看这坏蛋被抓回来,骂他个狗血喷头。
从进村第一家起直到村公所,叫骂声此起彼伏。村长也在村公所门口等着,他也要向这个流浪汉报仇。
一看见流浪汉,他老远地就喊道:
“啊!兔崽子!这下好啦。”
他开心地搓着手,难得这么开心。
他絮叨着:“在大路上看见他的时候,我就这么说来着,我就这么说来着。”
然后,他喜出望外地说:
“啊!无赖,肮脏的无赖,二十年大牢,你是坐定了,兔崽子!”
* * *
[1] 本篇首次发表于一八八七年一月一日的《新杂志》;一八八七年收入短篇小说集《奥尔拉》。
[2] 芒什省:法国西北部的一个省。